這本書是潘霍華的[團契生活]一書的摘錄,其中若干片段是我看不懂的地方,標記。希望
讀過這本書人可以解惑(請根據這本書上下文的邏輯,不要自己發揮免得誤解潘霍華的意
思)
p.13頁
[原文]
如此一來,一切要求更多的糊塗思想從開始就應告退。因為無論是誰,如果想到的,比基
督在我們當中所賜下的還多,就是不想得到信徒的弟兄關係,他只不過是在別的地方找不
到某些特殊的群體經驗,因此到信徒弟兄中來,並將既糊塗又不單純的願望帶進來罷了。
就在這一點上,信徒的弟兄關係大多數從開始就得到最嚴重的危害,即在根本上受到毒害
,因為這是將信徒的弟兄關係混淆為某些宗教社團的夢想,將某些宗教心靈對社群的自然
要求混淆為信徒弟兄在靈裡的生活樣式。對於信徒的弟兄關係,下述兩點非要從開始就弄
清楚不可:
第一,信徒弟兄關係不是某種理想,乃是屬上帝的實在。
第二,信徒弟兄關係是靈裡的,不是屬魂裡的實在。(魂或做肉體,下同)
發問:屬上帝的實在是指甚麼?屬魂裡的實在和靈裡的差別?
發問:共融的團契,『共融』二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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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問題:團契生活算不算屬魂裡的愛?如何晉升到屬靈裡的愛?
延伸舉例:舉例出自身和周圍的人屬靈裡的愛的見證
※ 編輯: Damaris (123.193.57.224), 08/09/2016 1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