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Batos (力天使侯爵)
看板JesusLove
標題Re: [討論] 邪靈
時間Sun Feb 16 22:23:46 2014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J04kljw ]
: 崇拜偶像不一定要把偶像當信仰才是崇拜,
: 相反行為也是崇拜偶像的行為。
藉這主題想問一下 所謂的「偶像」是單純指宗教上的嗎?
那如果是指那些言行已經可以影響到價值觀的網路人物、部落客,這些能不能算偶像?
好比說,打個比方而已,我很崇拜朱學恆,他講的話我都認為是對的,有人不同意的話,
我就會維護反擊
請問這樣算不算是...一種信仰?然後朱學恆算不算...一種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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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2.119.187
1F:推 timer000:算... 02/16 22:24
2F:→ timer000:許多人的偶像都是金錢,物質或愛情... 02/16 22:25
3F:推 fisherke:會取代將上帝在生命中居首位的都是偶像 02/16 22:30
4F:→ BarBatos:豁然開朗 感謝各位... 02/16 22:37
6F:推 hcarly:巴刻的認識神第四章已經有了非常好的見解 02/16 23:33
8F:→ hcarly:如果你任何把人事物(或信念)看的比神更重要 它就是你的偶像 02/16 23:36
9F:→ charatible:有時候你喜歡的不是偶像本身,而是他擁有的名氣或資產 02/17 20:07
10F:推 fisherke:聖經研究和教會服事也可能成為偶像 02/17 22:05
11F:推 timer000:樓上說的真是諷刺> < 02/17 22:38
12F:→ timer000:最近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有這種傾向... 02/17 22:39
13F:推 johanna:是啊,神學也可能變成偶像,只要離開主的愛,一切都是假的 02/17 23:23
14F:→ johanna:所以真的要多祈禱,要和主建立真正的關係,愛祂、聆聽祂.. 02/17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