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lin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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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對我來說,稱義不是很重要...
時間Fri Jan 24 19:39:19 2014
雖然我的發文風格一直不是很符合這個版,
但看到這篇我真的不得不回應。
※ 引述《timer000 (祝我們平安^_^)》之銘言:
: 這是我的主觀想法~
: 稱義法則各宗派有不同的看法,
: 每派都說別派對聖經理解錯了~@@
: 也有很多基督徒強調稱義法則非常重要!
: 但對我來說,"稱義"是基督信仰中很支微末節的地方,
: 完全不重要!
標題是「對我來說,稱義不是很重要」,
內文卻又是「完全不重要」,
到底...?
好吧,不管是哪個,反正就覺得是枝微末節,對吧。
會有這種感覺,就只有幾種可能:
1.根本清楚什麼是因信稱義
2.並不知道自己有多麼罪孽深重
3.已經進入超凡入聖的境界
: 和我聊過的人,
: 多少有聽我說過,
: 我對於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完完全全沒興趣,
: 有對夫妻,
: 有天老婆對老公說,
: "你要把房子過到我名下,汽車也要過給我,這樣才叫愛我,不然就是不愛"
從這比喻就知道,你完全搞錯因信稱義的重點。
這比喻跟因信稱義完全沾不上邊。
什麼是義?
每個人心中,好像都有點公平、正義的概念,
就像大家每天在新聞,看到企業財團欺騙社會大眾,
日月光排放有毒廢水、胖達人添加香精欺騙消費者、
毒澱粉、毒奶粉、假米事件、軍中凌虐案...等等。
貼個這一兩天比較夯的新聞:
台灣12富豪 錢移海外 國庫稅收損失3000億--蘋果日報 2014012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PJChu2BapI
小老百姓受薪階級一毛錢都不能少,
而大企業卻可以用這些境外子公司合法洗錢,
面對這些事情,我們都會生氣、會憤慨。
為什麼?
很簡單。
因為我們會覺得「不公平」。
但是,我們的「覺得」一定是正確的嗎?
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樣不公不義啊!
但,多數人認為的就是真理?
回教、佛教信的人比基督教還要多,
用多數來證明真理與否恐怕是錯誤的。
這不是說我因此就認為他們沒有「不義」,
而是我相信「義」的標準,
不是單單人就可以去衡量的。
我們每個人都很容易可以感覺到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不公」,
可是卻不容易察覺到我們對待別人的「不義」。(包括我在內)
對。台灣社會確實不公不義,
但是我們自己又如何?
當我們到便利商店買一杯香醇的咖啡喝的時候,
你知道手上拿的咖啡是怎麼來的嗎?
反不公平咖啡 停止剝削農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05fOf-vECM
這些衣索比亞奴工,工作一整天拿不到30元台幣,
而我們卻只付一點點點的成本,
掠奪他們生命中大量的時間以及勞務的成果。
國家不義、政府不義、社會不義、企業不義,
可是大家都很容忘記:我也不義。
我是個不義的罪人。
天下有哪個父母親敢說:
「我是最公平的父母,我的每個小孩,
完全沒有不公平的對待。」?
或者,有人敢說:
「我從出生到現在,不論哪個人,
完完全全都是按照一樣的方式、毫無偏頗,
不因為他喜歡我,我就對她特別好,
或是他討厭我,所以我就閃躲他。」?
: 那這是愛嗎?
: 我覺得部分不斷強調稱義法則的人,
: 內在充滿了害怕,認為天堂絕對重要,擔心自己不能上天堂,擔心神不愛自己,
: 所以需要一個絕對的交易規則來維持住信仰,
所以說,你完全搞錯重點。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3:10)
因為我很清楚,我不可能靠自己的愛、自己的信、
自己的能力、自己的一切做到完全的公義!
我除了「因信稱義」,我沒有其他選擇!!!
想要靠自己去愛、靠自己去做、靠自己去守律法是不可能的,
因為只要一點點沒有做到,等於完全沒有做到。
對我而言,因信稱義太重要了。
酒駕撞死人可以逍遙法外,台灣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掏空人民血汗錢,潛逃大陸,法院也只能判好看的,
如果沒有因信稱義,這世界只剩下悲哀跟無奈。
相信上帝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並且從死裡復活,赦免我的罪,
除了這條路之外,別無盼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57.202
1F:推 tecreo:Amen 01/24 20:28
2F:推 lucifax:結果還是啥都沒做 一切都推給耶穌已經幫我們受過嗎 01/24 23:07
3F:→ jacklin2002:0分不及格,59分也不及格,但你不能說59分的人啥都沒 01/24 23:20
4F:→ jacklin2002:做。 01/24 23:20
5F:推 march501:接著就會有人說,既然怎麼做都不合格,那就不用做啦?! 01/24 23:47
6F:推 hcarly:什麼叫作啥都沒做??"神的主權 人的責任"是無可推諉的 01/25 00:15
7F:→ hcarly:人的責任是什麼 就是成聖是一生的功課 所以即使做不到 還是 01/25 00:15
8F:→ hcarly:要努力朝這個目標作 這才是基督教跟其他宗教的不同 01/25 00:16
9F:→ hcarly:因為神已經事先跟你說了一個事實"你就是做不到" 其他宗教 01/25 00:16
10F:→ hcarly:卻是強調人要努力做善事 善到什麼程度才能得救卻不知道 01/25 00:16
11F:→ hcarly:如果可以一切都推給耶穌 那彼得就不必為了自己的三次不認主 01/25 00:16
12F:→ hcarly:譴責自己了 因為那是神預定的不是嗎?? 01/25 00:16
13F:→ hcarly:如果我們扭曲了稱義的意思 才是真的把一切都推給耶穌 01/25 00:16
14F:推 timer000:我對得救一點興趣也沒有@@ 01/25 00:22
15F:→ timer000:正確的說,若得救=天堂,我就沒興趣了... 01/25 00:23
16F:→ timer000:這樣說可能很奇怪,但是這世界不是充滿了失望和痛苦 01/25 00:23
17F:→ timer000:也不是充滿了悲哀和無奈 01/25 00:24
18F:→ timer000:而是充滿了主的恩典 01/25 00:24
19F:→ timer000:我覺得這世界,充滿了主的恩典 01/25 00:24
20F:→ timer000:主與我們同在,一直都在,哀傷時,痛苦時,都在~ 01/25 00:26
21F:→ timer000:有主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01/25 00:26
我知道你相信主與你同在,但今天主在聖經上說,
有罪的人就不能與主同在,請問你該怎麼辦?
※ 編輯: jacklin2002 來自: 118.165.157.202 (01/25 00:38)
22F:推 lucifax:等歸天了再說 大不了被趕出天堂門 跟大部分的人一樣去地獄 01/25 00:42
23F:→ lucifax:畢竟也沒有核發執照哪種標準誰能進天堂 搞不好其實一直都 01/25 00:44
24F:→ lucifax:只有耶穌跟主在一起 其他各位聖人也沒法與主同在 01/25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