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loein (這是一輩子的)
看板Jeremy_Lin
標題[討論] 關於JLin和LF的薪資以及合約
時間Sun Apr 15 01:28:48 2012
呃,我先來衝鋒陷陣好了XD
其實這篇文章在自己的blog發表過,有些版友可能也看過,
不過即使是有眾多大德很熱心地解釋,自己還是經常搞不清楚狀況XD
但這篇文章若沒有大家指點,也不會產生,
所以貼出來跟大家分享,希望能有更多資深的版友不吝指正跟討論。
因為BBS介面較不易閱讀,這邊我會分成三篇,
第一篇是名詞解釋,這是從NBA版和網路上各地搜刮而來的相關資料,
第二篇是Landry的狀況,不好意思我得談一下他,因為他可以當Jeremy的對照組,
最後一篇才是Jeremy的情況。
那麼,以下正文:
這一兩天想把啾咪和Landry的合約弄清楚,之前斷斷續續在PTT上看了一些
討論,趁著啾咪沒上場的時候,剛好有時間整理一下一些術語和合約狀況,
算是給自己做筆記。
對這些比較專業的東西,球迷個人的態度是: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再怎麼說,啾咪林都是NBA球員,一旦談到了合約和薪資相關議題,錢、前
途、利益等等事情會被搬上檯面大書特書,了解這一塊也是了解NBA生態和
球員的一環,雖然這些議題深入研究會複雜得令人消化困難,但是懂得一些
精簡的知識有利無弊。
(NBA沒事搞這麼複雜,足球單純多了+_____+
名詞解釋看起來很簡單,實際運作就…#*$#&)$%&$)
(一) 簡單名詞解釋
以下提到的各名詞,是後兩篇談Landry和啾咪合約一定會提到的部分,
所以先提出來在第一篇說明,部分名詞解釋摘錄自NBA版,
文末會放參考資料,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研讀。
薪資帽(Salary Cap):
原則上就是一個球隊的薪資總額上限,但其實會被計算在內的不只有球員的
薪資而已,還隨著狀況不同而須加計其他項目,但只要記住就是NBA為了維
持各球隊之間的競爭力,以免特別有錢的球隊蒐集一手同花順,其他球隊只
能撿一般球員,導致各隊之間實力相差太大。
鳥權(Bird rights)─薪資帽的例外之一:
讓母隊可以拿出更多的錢與更長的年限來給球員相比於其他球隊更好的續約
條件能力,且如果母隊已超過薪資上限下,依然可以無視薪資限制開出合約
,但球員仍有自由選擇簽約與否的權力。
分為以下三種:
限制資格資深自由球員(大鳥)例外條款(Larry Bird Exception):讓球
隊可以在完全不受薪資空間限制下,續簽自己的自由球員(也就是,唯一的
限制是球員的最大薪資)。合約長度最多可達六年,每年漲幅最多可達該份
合約首年薪資的7.5%。需要三年才能獲得適用本項例外條款的資格。
註:7.5%應該是2011年版CBA數據。
提早的限制資格資深自由球員(早鳥)例外條款(Early-Bird Exception)
:讓球隊可以續簽自己的自由球員,首年薪資最多可達前一年薪資的 175%
,或聯盟平均薪資(等值於中產例外條款),兩者取較大者。合約長度為二
到五年,每年漲幅最多可達該份合約首年薪資的7.5%。需要兩年才能獲得適
用本項例外條款的資格。
EX:Landry Fields
不符資格資深自由球員(非鳥)例外條款(Non-Bird Exception):讓球隊
可以續簽自己的自由球員,首年薪資最多可達前一年薪資的 120%,底薪的
120%,或優先權報價的額度(假如球員身份為受限自由球員),取最大者
。合約長度最多五年,每年漲幅最多可達該份合約首年薪資的 8%(*待確認
)。需要一年才能獲得適用本項例外條款的資格。
EX:Jeremy Lin
註:這裡提到的兩年、三年,複數合約加起來有達到要求的時間的話,就算
符合資格。舉例來講,一份為期三年的合約,和連續三份一年合約(只要都
是待在同一隊),兩者都讓球員具有適用大鳥條款的資格。
兩個主要的限制是,球員不能被揮棄,或者以自由球員的身份轉隊。若兩者
任一發生,那麼球員大鳥身份的計時就歸零重新算起。
中產階級條款(Mid-Level Salary Exception;MLE)─薪資帽的例外之一:
允許母隊在超過薪資上限下,用聯盟平均薪資(=500W)簽下任何一個自由
球員,此例外條款可適用於單一或多名球員身上,反正薪資上限是500W,每
年漲幅最多可達該合約前一年薪資的3%。
使用前提是球隊必須還有薪資空間可以操作,
前年未支付豪華稅的球隊,擁有500W中產,最長四年的合約,
前年有支付豪華稅的球隊,則是300W中產,最長三年合約,
未達到薪資上限的球隊,則是250W中產,最長兩年合約。
註:2011年CBA直接將中產階級條款限制在500W。
受限制球員(Restricted Free Agency;RFA):
RFA通常出現在幾種情況:首輪新秀的第五年,或是進入聯盟未滿三年的球
員將成為自由球員,亦被視為 RFA。母隊有優先權可以跟進別隊的報價,而
留下該名球員。
註:RFA的身分和鳥權沒有衝突,兩個是不一樣的概念。
參考資料:
How the Knicks can keep Jeremy Lin
http://ppt.cc/UBIa
Wiki
-- Salary Cap
http://ppt.cc/1Wjm
─ Mid-Level Exception
http://ppt.cc/jit-
Breaking down changes in new CBA
http://ppt.cc/UBkB
新舊CBA比一比(中文版)
http://ppt.cc/1372
Larry Coon’s salary cap FAQ
http://ppt.cc/lVVz
─ 球員薪資上下限
http://ppt.cc/ap-R
─ Salary Cap exception(含鳥權、中產約)
http://ppt.cc/1!q7
– 受限制球員(Restricted free agency;RFA)
http://ppt.cc/3C0!
– Arenas 條款
http://ppt.cc/3C0!
– Arenas條款(中文版)
http://ppt.cc/;CdV
PTT網友精簡解釋
http://ppt.cc/314x
PTT神人精闢翻譯解釋
[外絮] CBA 101: Breaking Down "Bird" Rights
http://ppt.cc/!SH-
[外絮] CBA 101: All About Cap Room
http://ppt.cc/DT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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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剛剛修文,推文有被修到的,只好請你重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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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3.76.236
1F:→ itsnothing:竟然不能給我推!!! 04/15 01:29
2F:→ HidakaShu:為何在CD!!!! 04/15 01:29
3F:推 Starwindd:感謝~~ 04/15 01:29
4F:推 HUANnn: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04/15 01:29
5F:推 inkbox:推!! 04/15 01:30
6F:推 ccey:這種時候就是要未看先推啊! 04/15 01:30
7F:推 etintin:先推再讀 04/15 01:30
8F:推 a10948119:未看先推 04/15 01:30
9F:推 yun0215:看過的直接推!! 04/15 01:31
10F:推 itsnothing:未看先推就是要用在這種時候啊啊!! 04/15 01:31
11F:推 sean47:一邊看一邊推!!!! 04/15 01:31
12F:→ itsnothing:這是我看過最迅速的m文了XDDDDDDDD 04/15 01:32
13F:推 cathyb:未看先推!!!! 04/15 01:32
14F:推 minamix:嗯嗯 原來如此 (有沒有看那麼快) 04/15 01:32
15F:推 kkyyk:好快阿!!! 04/15 01:32
16F:推 wlcard:推!!! 04/15 01:32
※ 編輯: Chloein 來自: 42.73.76.236 (04/15 01:40)
17F:推 santin:專業好文!! 希望可以看到更多討論!! 04/15 01:32
18F:推 qfyjke54:好文 看完推 04/15 01:33
19F:推 lovelypag:大推~~~專業 04/15 01:33
20F:推 HidakaShu:CD完了,補推! 04/15 01:33
21F:推 iamvvv:推!!最近也在試圖弄懂這個! 04/15 01:33
22F:推 a10948119:===========未看先推停止線 下面只能討論 XD=========== 04/15 01:33
23F:推 etintin:比我現在所知專業詳細太多 04/15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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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F:推 kiki41052:推!! 04/15 01:34
26F:推 renatatt:謝謝整理分析 04/15 01:35
27F:推 Filament:出現的十分即時~專業給推! 04/15 01:35
28F:推 etintin:我一直以為Lin是RFA 04/15 01:36
29F:推 jds2518:推專業文!! 04/15 01:36
30F:→ HidakaShu:我也以為Lin是RFA耶 04/15 01:36
31F:→ dadadeng:YA 我來推囉!!!!!!!!!!!!!! 04/15 01:37
32F:推 pole0128:未看先推!!! 感謝Chloein大 04/15 01:37
33F:推 chiung5499:未看先推!!! 04/15 01:38
34F:推 fuc62:好文推!! 04/15 01:39
35F:→ yun0215:回去看了GM板的文章非一輪選秀的球員要在跑完三年合約後 04/15 01:39
36F:推 zull99:推詳細精美! 04/15 01:39
37F:→ yun0215:才會變成RFA... 04/15 01:39
38F:推 PTT0000:推這篇! 04/15 01:40
39F:→ PTT0000:照Yun大所說,那Lin到底算不算RFA啊? 04/15 01:40
40F:推 kellyget:這種時候就是要未看先推啊! 04/15 01:40
41F:推 etintin:等等 我搞錯 對 他的確是RFA 只是他是例外條款之一 04/15 01:40
42F:推 dadadeng:我也以為Lin是RFA 誤會大了XD 04/15 01:41
43F:推 zo6al:推~ :) 04/15 01:41
44F:推 itsnothing:請問一下那之前關於lin未來簽約方式討論是不是失去參 04/15 01:42
45F:→ itsnothing:考價值了?因為現在看完在想要不要回去爬討論文 04/15 01:42
46F:→ dadadeng:我搞不懂豪華稅 04/15 01:42
47F:推 PTT0000:可是照美媒跟那個Alan分析師的說法,Lin都適用MLE啊! 04/15 01:43
48F:→ yun0215:文字看起來好像不是...?可是大家都說是...囧 04/15 01:43
49F:→ PTT0000:我只是在想,那這樣Lin怎麼簽長約?因為每年漲幅只能有 04/15 01:44
50F:推 chiung5499:以為Lin是RFA+1 誤會好久XD 04/15 01:44
51F:→ dadadeng:我又來推了~!!!!!!!!!!!!! 04/15 01:44
52F:→ PTT0000:7.5%?這樣好少喔! 04/15 01:44
53F:推 etintin:重推一次!!!! Lin是RFA沒錯 04/15 01:44
54F:推 sean47:我也以為是RFA 但MLE的說法也聽過?! 04/15 01:44
55F:推 MrHeat:推~~ 04/15 01:45
56F:→ lovelypag:ㄜ~~~Lin算RFA吧 04/15 01:47
57F:→ etintin:他是啦 只是他同時是用MLE條款 04/15 01:49
58F:推 javabird:林是RFA啊!也符合MLE的限制. 04/15 01:49
59F:→ sean47:噢噢 原來是這樣 他是RFA&MLE 04/15 01:49
60F:→ etintin:上面除了RFA是指身分 其餘都是指條款條件 04/15 01:51
61F:→ yun0215:重看了一次...是RFA無誤...只是跟當初GM板寫的不一樣...囧 04/15 01:51
62F:推 sean47:了解 謝e大 04/15 01:51
63F:→ itsnothing:et大你的意思是說lin是RFA~但要談約要受MLE條款限制嗎? 04/15 01:52
64F:推 chiung5499:原來如此.. 04/15 01:52
65F:→ lovelypag:it大您答對了 04/15 01:53
66F:→ etintin:嗯!! 沒錯 就是那個條款是適用於LIN的 04/15 01:53
67F:推 ccey:MLE應該是指來年尼克可以用MLE留下LIN,而不是今年屬於MLE? 04/15 01:54
68F:推 javabird:薪資帽跟豪華稅門檻是否不同? 04/15 01:55
69F:推 Aswind:未看先推 明天再來拜讀 感謝你的衝鋒陷陣 04/15 02:10
70F:推 lygreen:我比較想知道的是腰帶王跟JJ留不留的下來啊? 04/15 02:14
71F:推 etintin:另外剛確認一下 他今年7月就要簽新約了 所以不是明年了 04/15 02:21
72F:推 daphne623:推推推~~~ 04/15 02:21
73F:推 KID543:推足球簡單多了XD 04/15 02:33
74F:推 bowin:推高手大大的介紹講解!! 04/15 02:34
75F:推 mamimi:看了第一段覺得若足球也能這樣玩...XD 04/15 03:22
76F:推 DialUp:專業的來了!!先推!! 04/15 07:31
77F:→ Chloein:RFA和鳥權概念不一樣,沒有衝突的。 04/15 08:24
78F:→ Chloein:薪資帽和豪華稅門檻不同,豪華稅更高,是第三道控制薪資的 04/15 08:26
79F:→ Chloein:門檻。 04/15 08:26
80F:推 namie20:推 04/15 08:48
81F:→ namie20:我喜歡這類的文章!!! 04/15 08:50
82F:推 moreway:推專業~ 04/15 10:05
83F:推 waterelve74:辛苦了~~~講的好清楚!!!推~ 04/15 11:02
84F:推 SillyEsme:有點概念了~ 04/15 12:08
85F:推 ssdeer:推推推!!! 04/15 12:11
86F:推 dalepp:有心整理就要推! 04/15 12:44
87F:推 yeaha0055:推 04/15 14:40
88F:推 dreamer911:雖然我還是搞不懂... 不過用心推! 04/15 15:30
89F:推 javabird:感謝Chloein大的解答.是說超過薪資帽就不能簽自由球員了? 04/15 15:37
90F:→ javabird:還有我記得MLB的交易好像原隊可以幫忙付一部份的薪資,NBA 04/15 15:38
91F:→ javabird:也可以嗎?例如:阿罵的薪水太高怕交易不出去,那尼克就負擔 04/15 15:39
92F:→ javabird:部份薪資以便將其交易出去,可以這樣子做嗎? 04/15 15:39
93F:→ yun0215:特赦應該算是類似的方法...像騎士就有付給BD 10M吧? 04/15 15:41
94F:→ yun0215:然後尼克才用老將底薪簽他...算是有點類似(我自認拉XD 04/15 15:42
95F:→ yun0215:不過尼克已經沒有特赦可用了...本季為了迎來拳王 04/15 15:42
96F:→ yun0215:已經特赦槍西了.... 04/15 15:43
97F:推 javabird:應該不太一樣,騎士是付BD完整的薪資,BD再跟尼克另簽老將 04/15 15:43
98F:→ javabird:約,BD有拿到額外的薪水.但我舉的例子是交易的兩隊共同分 04/15 15:44
99F:→ javabird:攤球員原來的薪水,這様是比較方便球隊清出薪資空間,若是 04/15 15:45
100F:→ yun0215:如果是公同分擔那應該就沒有了...NBA的交易本來就很死... 04/15 15:45
101F:→ javabird:不小心簽下太大的合約時的解決之道,但NBA似乎沒有這種做 04/15 15:46
102F:→ javabird:法?才需要定特赦條款,而且特赦條款也是過渡期用的,只能用 04/15 15:47
103F:→ javabird:一次. 04/15 15:47
104F:→ yun0215:我剛剛重新翻過了...特赦是兩方分攤該特赦球員的合約薪資 04/15 15:51
105F:→ yun0215:像是槍西,快艇用5M標到他則尼克只需付原合約9.2M中的4.2M 04/15 15:52
106F:→ yun0215:而非付全額給槍西耶...? 04/15 15:53
107F:推 PTT0000:好像還可以買斷球員合約的樣子,可以清出薪資空間,但是 04/15 15:54
108F:→ PTT0000:錢照付。我在某處有看到,但不知真實性如何 04/15 15:55
109F:推 yun0215:對有買斷...像是老漁...可是尼克不太可能用買斷...因為 04/15 15:56
110F:→ yun0215:約又長又大...買斷要多付很多錢= = 04/15 15:57
111F:推 PTT0000:瞭解>< 04/15 16:03
112F:推 javabird:好像是特赦後若被別隊簽走,那麼別隊給的薪資原隊可扣除. 04/15 16:10
113F:→ javabird:那這就有點像是我舉的例子了,只是兩隊不是透過交易而是特 04/15 16:10
114F:推 yun0215:會有一個競標的程序...如果競標沒人要就會變成自由球員 04/15 16:11
115F:→ javabird:赦,但特赦並不是nba的常規.所以球隊將來簽約都要小心,否 04/15 16:11
116F:→ yun0215:這個時候母隊才會要給全額的合約薪資...不過如果這樣 04/15 16:12
117F:→ yun0215:的話...不是用買斷比較好= =? 04/15 16:12
118F:→ javabird:則清薪資空間的方式似乎太少了,沒有mlb有彈性? 04/15 16:12
119F:推 sonel:專業推~我總算弄清楚鳥權的意思了XDD 04/15 16:47
120F:推 Linjoyable:謝謝解釋與說明!! 開始有概念+1 邁入下一篇 04/15 16:55
121F:推 g27180:專業文推!!! 04/15 18:00
122F:推 sarahls:推專業文~~!! 04/15 18:06
123F:推 faseno:大推專業文!!!感謝 04/15 19:01
124F:推 sharonsh:謝謝..努力看完了...不過沒辦法完全懂.呵~呵~有點複雜 04/15 20:12
※ 編輯: Chloein 來自: 42.73.70.161 (04/1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