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waiik (知止而後有定)
看板Japan_Living
標題Re: [請益] 海外扶養控除之文件請益
時間Thu Jul 2 00:15:41 2020
※ 引述《feli (>"<)》之銘言:
: *7/1更新*
: 謝謝大家的指教 已決定用銀行匯款 申請中文戶籍謄本來翻日文提交
: 不過跟公司說一年一次匯10萬預計之後整個就被說這不算扶養應該叫零用錢笑
: 不知道有沒有人因為錢匯太少稅務省打槍的XD
: 謝謝大家!
有關匯款金額,現行法令無嚴格限制,
而有關海外親屬扶養,下列国税庁所公布的Q&A幾乎都有涵蓋到一般的疑問,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https://www.nta.go.jp/publication/pamph/pdf/kokugaifuyou-QA.pdf
[Q23] 国外居住親族への送金について、金額基準はありますか。
[A] 国外居住親族に係る扶養控除等を適用する場合の送金額の基準は
特に定められていません。
但通常各家公司都會有自己的內部標準? 以免國稅局進行稅務調查時被找麻煩。
另外於今年度的稅制改正,自令和5年(2023年)起,海外親屬控除限制將會變得較嚴格,
海外親屬的年齡需為16~29歲或70歲以上,也就是30歲至69歲都除外。
但如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仍可提報30歲至69歲的海外親屬進行控除:
1、正在留學的非日本居住者
2、障害者
3、以生活費或教育費名目收到匯款的海外親屬,
同時匯款金額需在日幣38萬元以上
參考連結:
https://profession-net.com/professionjournal/income-report-92/
所以此改正等於變相明訂匯款金額最少需為38萬日幣。
以上是目前所擁有資訊的認知,如有出入,還請大家多多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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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0.13.107.183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apan_Living/M.1593620148.A.2FA.html
※ 編輯: cawaiik (160.13.107.183 日本), 07/02/2020 00:30:34
1F:推 datader: 請問是父母加起來38萬以上,還是父母各38萬以上才能報? 07/02 00:47
2F:→ antpro: 以個人為單位,非合計。 07/02 01:41
3F:推 datader: 感謝解惑 07/02 08:14
4F:推 ccam: 推 07/02 11:37
5F:推 asphalt: 所以如果海外親屬的年齡高於70歲就不用匯款證明了嗎?或 07/02 12:32
6F:→ asphalt: 是匯款金額不需大於38萬日幣? 07/02 12:32
7F:→ g870043: 結論匯38萬一個人就可以在16-70歲限制 我記得70歲以上要 07/02 12:49
8F:→ g870043: 匯48萬 07/02 12:49
9F:推 silvester99: 今年開始基礎控除額會提高10萬 所以有扶養親屬的人所 07/02 12:49
10F:→ silvester99: 得稅住民稅都會再變少 07/02 12:50
11F:推 pn6986: 原po的2023年條件的改正的意思是指如果要扶養30歲以上未滿 07/02 13:18
12F:→ pn6986: 70的話、以第三點來講就必須要用生活費及教育費的名義且要 07/02 13:18
13F:→ pn6986: 匯38萬(單人)。但如果你是符合第一點或第二點的話則沒有 07/02 13:18
14F:→ pn6986: 金額限制嗎? 07/02 13:18
15F:→ cawaiik: 目前條文看起來沒提到,但應該是這樣沒錯,第一點須提出 07/02 13:30
16F:→ cawaiik: 外國政府等機構發行的留學在留證明 第二點為提出障害者證 07/02 13:32
17F:→ cawaiik: 明 待適用時期近了,屆時應該會有新的Q&A可以參考 07/02 13:33
18F:→ cawaiik: 以現行規定推測,第一點、第二點及符合年齡區間的,還是 07/02 13:36
19F:→ cawaiik: 需要匯款證明,但金額沒有限制 (但因尚未施行,僅為推測) 07/02 13:37
20F:推 feli: 謝謝追加情報參考!! 07/02 22:33
21F:推 g870043: sliverster99大 07/03 11:20
22F:→ g870043: 下调了工薪族的“給与所得控除”,一正一负10万円,正好 07/03 11:20
23F:→ g870043: 正好抵消了减税效果。所以應該是沒差哦@@ 07/03 11:21
24F:→ silvester99: 回樓上,所以我說的是「有扶養親屬的人」喔! 07/03 13:14
25F:推 g870043: 可是有報扶養的不是本來就會減少? 所以差別在哪邊@@?? 07/03 17:29
26F:→ g870043: 扣掉的稅額不是固定的38W OR 48w嗎? 07/03 17:30
27F:→ g870043: 收入才對,然後再去計算要繳多少稅 07/03 17:30
28F:→ silvester99: 原推文中的「再變少」是今年開始跟去年之前比,而不 07/03 18:30
29F:→ silvester99: 是有報扶養跟沒報扶養的差別。沒報扶養的人就正負10 07/03 18:30
30F:→ silvester99: 萬抵消並沒有差;有報扶養的人因為基礎控除額全員加1 07/03 18:30
31F:→ silvester99: 0萬,所以所得稅部分除了少繳一直以來的38萬或48萬* 07/03 18:30
32F:→ silvester99: 扶養親屬人數*稅率外,會再少10萬*扶養親屬人數*稅率 07/03 18:30
33F:推 g870043: 還是不太了解@@,你有報扶養本身就是少38萬不是嗎? 07/03 20:16
34F:→ g870043: 扶養的那個人本身控除額上升跟我本身不是無關嗎? 07/03 20:16
35F:→ g870043: 只會跟那個人自己的稅額變少有關吧? 07/03 20:17
36F:→ g870043: 為何會再少人數的10萬* 稅率? 07/03 20:17
37F:推 g870043: 是指住民稅的還是所得稅的扶養控除額? 但都是38/33不是? 07/03 20:25
38F:→ silvester99: 到去年為止報扶養一位所得稅的部分是少38萬*稅率,但 07/03 21:01
39F:→ silvester99: 從今年開始是少48萬*稅率,差額不就是10萬*稅率嗎? 07/03 21:01
40F:→ silvester99: 住民稅的部分33萬→43萬,差額也是10萬 07/03 21:01
41F:推 g870043: 扣除額沒有上升 一樣是38跟33萬不是嗎? 我查是這樣寫 07/03 21:28
42F:→ g870043: 國稅局還是寫38/33萬@@ 07/03 21:32
43F:→ g870043: 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會變少(我的理解 07/03 21:33
45F:→ g870043: 差在是年收48萬日幣以下的可報 之前是年收38萬日幣以下的 07/03 21:40
47F:推 g870043: 對呀 所以扣掉的稅額還是38/33沒錯吧? 07/04 10:04
48F:→ g870043: 控除額沒有因此而上升 07/04 10:04
49F:→ g870043: 控除額も38万円のまま変更はありません。 07/04 10:05
50F:→ silvester99: 盲點是基礎控除額不等於扶養控除額,但我以為扶養控 07/04 10:20
51F:→ silvester99: 除額是38萬不就是因為被扶養人的基礎控除額也是38萬 07/04 10:20
52F:→ silvester99: 嗎?如果前者不變後者+10,那還真的蠻奇怪的... 07/04 10:20
53F:推 g870043: 但如果是我 我也是想要加10萬啦 畢竟可以多省一點QQ 07/04 10:29
54F:→ antpro: 基礎控除是納稅人本身 07/05 10:46
55F:→ antpro: 1. 所得稅:從38萬變48萬。 07/05 10:46
56F:→ antpro: 2. 住民税:從33萬變43萬。 07/05 10:46
57F:→ antpro: 給與所得控除各稅率少10萬。 07/05 10:46
58F:→ antpro: 結論是,控除額綜合沒變。 07/05 10:46
59F:→ antpro: 差別在於報扶養的所得基準變了。 07/05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