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nie759281 (匿名)
看板Japan_Living
標題Re: [請益] 公司不把簽證給我
時間Tue Nov 27 20:10:19 2018
首先,你誤解了一件事
沒有就勞資格證明書
沒有就勞資格證明書
沒有就勞資格證明書
正確名稱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等於簽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等於簽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等於簽證
所以在留資格證明書三個月沒去更換簽證的話
三個月後就是廢紙一張
入管網站寫了:
僅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能入境。
請向駐外公館出示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取得簽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并非保證入境的證明,
登陸審查時根據情況變化等理由,
判明有不符合登陸許可標準的事實存在時,
則不許可其登陸。
以上
所以你根本沒取得簽證,
因為你根本沒把那張紙變成你的簽證
然後這張證明是入管發給
「要在A公司工作的你」不是「你」
你既然還沒換成簽證就說不去了,
那他們把那張紙丟進碎紙機作廢你也沒辦法說什麼喔......
然後根本沒有入職沒有換到簽證,
到底哪點可以堅持「轉職」?
邏輯不合啊!
法律途徑嘛......
那本來就不是「你」的所有物,你是要什麼?
反倒是你沒有履行約定,人家沒跟你計較你就該感謝了
你現在只能請B幫你申請簽證
根本不是跟A吵好嗎
因為根本是你搞錯以為自己有簽證
但那張紙不等於簽證喔......
※ 引述《cicie1 (cicie)》之銘言:
: 我人還在台灣,
: 前幾個月被A社內定,
: 寄資料過去申請在留資格。
: 但在等在留資格的這段期間我又得到B社的內定。
: 前幾個禮拜A社通知我幫忙申請的就勞資格證明書下來了,
: 我跟A公司說明希望去B公司上班,也不斷向他們道歉。
: 但A公司卻說既然我不去他們公司了,
: 就勞資格證明書就不寄給我。
: 我知道我的做法道義上也不太好,
: 但A社也不能因為這樣就不給我就勞資格證明吧
: 就勞資格雖然是公司幫忙申請的,
: 但核發的是入國管理局,
: 應該是屬於我的東西吧。
: 現在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辦。
: 我人不在日本也沒辦法直接去A社找他們理論。
: 現在跟A社也算半撕破臉的狀態,
: 也不太能反悔去A社上班。
: 我應該怎麼辦比較好呢?
: 想聽聽大家的看法或有沒有什麼我能用的法律途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62.111.13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apan_Living/M.1543320621.A.ECA.html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0:16:34
1F:推 karl2526: 清楚推個。11/27 21:52
2F:推 kokoLatte: 推解說認真11/27 22:07
3F:→ cicie1: 證明書名字打錯拍謝。然後我也知道要換簽證。如果我要騙那11/27 22:21
4F:→ cicie1: 張證明書,我完全可以跟A社說我會入社喔然後等證明書寄來11/27 22:21
5F:→ cicie1: 再說掰掰囉我不去了。我也事先跟A社抱歉然後說明了。變成11/27 22:21
6F:→ cicie1: 現在這樣算我倒霉,早知道應該先把那張證明書拿到手再說。11/27 22:21
你用意是騙是故意還是啥的我沒興趣
但沒搞清楚狀況的就是你,造成這結果也是你
最沒資格說倒霉的好像就是你?
所以應該幫A哭一下浪費了一堆時間和公司資料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申請那些法人資料也要錢耶)
順便幫A慶幸一下好險沒雇用成功不然一堆手續雇用保險都浪費了
7F:→ seeya08: 倒楣的明明是A社 你還有臉敢講這種鬼話 觀念到底怎麼來的11/27 22:26
8F:噓 clerkhsiao: A社才是受害者好嗎11/27 22:31
9F:推 cutty: 超誇張的人耶!利用別人還振振有詞11/27 22:34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2:42:21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2:43:27
10F:推 uroi: 認知上本身就跟其他人不一樣,跟他講再多都沒用 11/27 22:49
11F:→ knmtou: A社好可憐,還好你沒有要去11/27 23:02
12F:→ cicie1: 我的做法想法道義上是說不太過去,但沒犯法沒犯罪吧。B社 11/27 23:05
13F:→ cicie1: 也說可以到時簽證轉過來。沒違法的事情也不能做不能想嗎 11/27 23:05
14F:→ A508529: 那你叫B社自己去申請阿...... 11/27 23:06
15F:→ sisbubble: 算你倒楣?早知道就先拿到手?大家解釋那麼多你還是搞 11/27 23:07
16F:→ sisbubble: 不清楚狀況……原po明明寫得很清楚了,你有顧慮過A社 11/27 23:07
17F:→ sisbubble: 雇用員工的風險和立場嗎…… 11/27 23:07
18F:推 reihisui: 再提一點,若是A社因為幫你申請簽證而找了行政書士,那11/27 23:13
19F:→ reihisui: 他們可能已經花了要十萬去幫你辦簽證了11/27 23:13
20F:→ reihisui: 即便沒有,申請要花的人力也不少11/27 23:13
21F:→ dollball: 原po似乎看不懂中文的感覺就不要浪費時間了11/27 23:14
22F:→ cicie1: 為什麼一直跟我講A社多可憐。11/27 23:21
23F:→ cicie1: I don't care。我自己都顧自己來不及了。再說一次,我的想11/27 23:21
24F:→ cicie1: 法做法都沒違法犯罪喔。11/27 23:21
嗯嗯,我也再說一次
我完全不care你的想法和意圖喔!
造成現在拿不到A申請的簽證又沒辦法去B社報到的
全部全部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喔
最沒資格說倒霉的就是你沒錯吧?
這是你放的火燒到了自己而已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3:31:53
25F:→ A508529: 這樣還可以眾人皆醉我獨醒真的是奇杷 你快去提告吧 11/27 23:30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3:32:32
26F:→ singe9710: 那你就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11/27 23:35
27F:推 Sunerk: 所以說你為啥不請b社申請 11/27 23:35
28F:→ sisbubble: 好哦。大家都說出看法想法了,若仍然決定提告歡迎回來 11/27 23:38
29F:→ sisbubble: 分享結果。 11/27 23:38
30F:推 Sunerk: 這邏輯都不能理解了確定要去用外語工作嗎ㄏㄏ 11/27 23:40
31F:推 harukamasa: A社是真的可憐啊 事實也不能講?!但某方面來說A社沒用 11/27 23:43
32F:→ harukamasa: 到原原PO也算是因禍得福(?)XD 拜託別出國丟台灣的臉了 11/27 23:44
33F:推 plasticgirl: 你很衰?呵呵想來日本工作居然不了解日本人多重視不 11/27 23:44
34F:→ plasticgirl: 要給別人帶來困擾這件事...你要不要去查一下連日本人 11/27 23:44
35F:→ plasticgirl: 拿到內定辭退都還有多少禮節?還是乖乖留在台灣吧 11/27 23:44
36F:推 dickpoi: A社不可憐阿,你不去上班他們不給你證明書這理所當然不是 11/28 00:08
37F:→ dickpoi: 嗎? 11/28 00:08
38F:→ dickpoi: 你現在要做的是請B社幫你申請在留資格才是 11/28 00:08
39F:推 walkinfish: 如果B不想幫你申請、你只能找尚未出現的C11/28 00:19
40F:推 rakuin: 看樣子現在是B社根本沒有要幫他申請在留資格 叫他直接先11/28 00:24
41F:→ rakuin: 拿A社的再說11/28 00:24
42F:→ winnie759281: 其實正常營運的公司就算很小,要申請11/28 00:28
43F:→ winnie759281: 簽證也不難;重新遞交就好11/28 00:29
44F:→ winnie759281: 可以理解不想再花時間等上數個月,且可能11/28 00:29
45F:→ winnie759281: 有報到時間壓力,但照規矩來就沒事11/28 00:30
46F:→ winnie759281: 把這結果怪罪到A不肯給這是明顯搞不清楚狀況 11/28 00:30
47F:→ winnie759281: 我對於報到後馬上轉職的作法不予置評,因為的確很多11/28 00:31
48F:→ winnie759281: 奇怪公司,轉職也不意外 11/28 00:32
49F:→ winnie759281: 只是這個沒報到還要求要人給簽證? 11/28 00:33
50F:→ winnie759281: 這是假結婚的概念嗎????? 11/28 00:33
51F:→ rakuin: 原po都說不care他帶給A社的困擾了 想必也不會care他害到別 11/28 00:43
52F:→ rakuin: 的台灣人誠信一起掃地 11/28 00:43
53F:→ sakurainTW: 看起來他根本不在乎別人也沒有道德可言 只想鑽漏洞的 11/28 00:55
54F:→ sakurainTW: 感覺很差 11/28 00:55
55F:推 Hydra2563: 推好文,原原po別再秀下限了 11/28 00:57
56F:→ cicie1: 當初我問B社,B社也是說等另一邊辦下來再轉過來,重新辦會 11/28 01:06
57F:→ cicie1: 很麻煩。我覺得很有道理所以就這樣做。我不否認我就是想要 11/28 01:06
58F:→ cicie1: 鑽漏洞,鑽漏洞也沒犯法吧。只能說道德魔人正義魔人真多。 11/28 01:06
你難道不知道很多公司都搞不清楚狀況嗎?
沒犯法但反之A不給你證明書也並不犯法
但如果他們要追究你不履約,讓他們損失人力和相關費用
也不一定告你 不成就是,自己保重
履約不一定要簽約,口頭約定也算
你提供資料給A辦簽證時就已經是變相同意要去他們家工作
實際結果就是浪費人家的時間
恭喜你至少還有重新再辦一次的機會
這可不是每個人都能有的機會了
59F:→ cicie1: 最後謝謝原PO建議啦。 11/28 01:06
60F:推 sugakukirai: 那原原PO覺得A社不給你證明書的想法作法有違法犯罪 11/28 01:45
61F:→ sugakukirai: 嗎?11/28 01:45
62F:→ SkeithIX: 原原PO想鑽洞,A社正當地把洞補起來以後譴責A社憑什麼,11/28 01:46
63F:推 sugakukirai: 如果沒有的話,他們單純不想去care一個言而無信的人11/28 01:47
64F:→ sugakukirai: 也不為過吧。11/28 01:47
65F:→ SkeithIX: 我以為只是邏輯問題,原來是道德問題呀...11/28 01:48
66F:推 NKTcell: 妳在留那張先拿到也沒用 因為當你退掉A社的時候 那一天11/28 02:06
67F:→ NKTcell: 同時 那張就廢掉了11/28 02:06
68F:→ NKTcell: 一直覺得你幹嘛不請B社幫你辦? 11/28 02:07
69F:→ NKTcell: 難道根本沒有所謂的B社?11/28 02:07
70F:→ sakurainTW: 人家不在乎拿到的過程多卑劣我們也不用替他想辦法怎 11/28 02:35
71F:→ sakurainTW: 麼拿到他社簽證 都是 they 的錯 自己沒犯法沒有錯 11/28 02:35
72F:噓 NaoSensei: 這個噓給C,什麼道德正義魔人,在人家的國家就照人家 11/28 05:14
73F:→ NaoSensei: 的規定走很難?一定要這樣破壞台灣人的形象就對了? 11/28 05:14
74F:推 pinewolf: 這不是鑽漏洞 而是沒洞硬要鑽 鑽不過去來討拍 11/28 05:15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8/2018 06:32:40
75F:→ lirakuma: 我覺得原原po是不是跟B社聯絡時搞錯意思應該是說”簽證" 11/28 07:01
76F:→ lirakuma: 下來後再來轉或B社以為你已經拿到就勞簽證了 11/28 07:01
77F:→ yosora4: 恭喜你可以回台灣了,雖然不犯法,只是你完全沒有顧及他 11/28 07:08
78F:→ yosora4: 人感受,明明犯錯還不肯承認,不要再歇斯底里了 11/28 07:08
79F:推 cutty: 你不care也沒人care你啊!太自以為是了吧 11/28 07:57
80F:→ cutty: 自私自利又自以為是,這世界都以你為中心就是了 11/28 07:58
81F:推 dollball: 上面推文時少了個原,是原原po,結婚簽在申辦時不巧離婚 11/28 08:13
82F:→ dollball: 時都需要取消申請簽證了,怎麼會有那種我拿A去B上班的 11/28 08:13
83F:→ dollball: 概念 11/28 08:13
84F:→ f1986715: B社說重新辦會很麻煩,那這公司也很有問題,不是你瞞著 11/28 08:13
85F:推 shami7: 原原po:你去買a商品,總公司規定買a送b,你去全x電子買, 11/28 08:16
86F:→ shami7: 後來發現燦x更便宜所以退貨改去燦x買,但你突然很急需先 11/28 08:16
87F:→ shami7: 使用贈品b,所以跟全x店員說「我不要退b因為我本來就應該 11/28 08:16
88F:→ shami7: 擁有b,因為我本來就付錢買了a」醬子合理嗎ㄏㄏ 11/28 08:16
89F:→ f1986715: 就是公司想便宜行事,這種你也敢去。 11/28 08:16
90F:推 karl2526: 我以為是邏輯問題,原來是道德問題。 11/28 08:27
91F:推 DSNT: B 這種公司搭配原原po這種咖剛剛好呀 11/28 08:31
92F:推 TAMASABUROU: 根本詐欺還說沒犯罪..... 11/28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