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pro (-_*|| 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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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畢業後直接改成永住
時間Sun Jul 28 12:50:07 2019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銘言:
: 根據 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
: 裡面的第七點
: イ 1年以上継続して本邦に在留している者で,永住許可申請日から1年前の時点を基
: 準として高度専門職省令に規定するポイント計算を行った場合に80点以上の点数を有していたことが認めら
: れること。
: 想問兩個問題
: 1.假設博班第二年的時候就已經達成80點
: 第三年一畢業找到工作後是不是就可以直接申請永住
: 2.如果在第一年就滿足80點 能在博班期間就申請永住嗎?
您的問題其實在於:「您還沒有理解高度專門職イ号的規定」。
目前,您只有看到永住規定而已。但是,高度專門職的規定您還沒仔細看。
作為一個高度研究人才,這樣子有一點不合格喔!!!
在回答您的問題之前,要先跟您說明高度專門職イ号的規定,如下:
(URL:
http://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3/pdf/150407.pdf)
イ. 法務大臣が指定する本邦の公私の機関との契約に基づいて研究、
研究の指導若しくは教育をする活動、
又は当該活動と併せて当該活動と関連する事業を自ら経営し、
若しくは当該機関以外の本邦の公私の機関との契約に基づいて研究、
研究の指導若しくは教育をする活動
「在博士班就學這個在日活動」並不符合第上述「作為高度人才的必要條件」。
(儘管您的充分條件:滿 80 點已經 clear 了)
因此,第二個問題,就是「無法申請」。
至於第一個問題,試想情況如下:
1. 您是在日本找到符合高度專門職イ号的工作。
2. 在到職報後的期間內某一天,往回推算一年內,有達到 80 點。
這樣子是完全 clear 掉 guideline 的規定沒錯。
但是,能不能申請,又申請後能不能過,只有入管廳的審查官們才有行政權力決定。
因為:過去的一年是不是也要以「符合高度專門職イ号的規定」下計算點數。
這件事情,並沒有明白規定。一切是以「審查官的自由心證」。
如果您真的符合上述的試想情況。我倒是鼓勵您試看看。反正,試又不用錢。
最後,符合高度專門職イ号並沒有最低年收的規定。
(URL:
http://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3/pdf/150406-4.pdf)
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 Q&A的問 10,如下:
最低年収基準とはどのようなものですか?
裡面的回答只有規定ロ号ハ号,需要最低年收三百萬日幣。
說實話,年收 300 萬日幣真的很低。月薪只有 25 萬而已。
根本覺得,日本政府就是不食煙火,以為高薪至少要 300 萬以上。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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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9.28.210.117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apanStudy/M.1564289409.A.706.html
1F:→ miture : 原po可能不懂日文或沒有仔細看這些規定的內容吧,感 07/28 18:47
2F:→ miture : 謝好心人點醒原po的美夢 07/28 18:47
3F:推 akibaroy : 感謝專業的回覆,獲益匪淺。 07/28 19:50
4F:推 st900278 : 感謝回答 07/28 21:15
5F:推 BMI100 : 推好心人 07/28 22:14
6F:推 st900278 : 我之所以會問第二個問題 是想問假使有跟研究機關簽 07/29 07:58
7F:→ st900278 : 應該說 有在研究機關工作的話 是不是就符合イ的條件 07/29 07:59
8F:→ st900278 : 呢? 07/29 07:59
9F:→ st900278 : 好像有一些人博班 就在理研 NIMS之類的機關中工作 07/29 08:00
10F:→ changyaowen : 年收300只是保證你有個基本活下去的薪資水平 07/29 08:10
11F:→ changyaowen : 所以才用日本人一般水準年收300列個下限而已 07/29 08:12
12F:→ changyaowen : 是高度人才 連基本日本人的平均都沒 就不合理 07/29 08:12
13F:→ changyaowen : 另外有專門在代辦這種的行政書士 也可以去諮詢 07/29 08:18
14F:→ changyaowen : 原PO應該想想要拿永住的動機是什 我在學術單位 07/29 08:21
15F:→ changyaowen : 身邊一堆有符合資格的人 但不是每人都想申請就是了 07/29 08:22
16F:→ antpro : 拿永住的好處也沒特別多,就不用拿頭期款貸房貸,跟 07/29 08:31
17F:→ antpro : 沒工作時可以合法賴在日本。 07/29 08:31
18F:→ antpro : 話說,你寫的論文,是你獨立完成,還是在指導教授的 07/29 14:19
19F:→ antpro : 指導下寫出來的? 07/29 14:19
20F:→ antpro : 當學生時寫的論文,不被算進去喔喔…… 07/29 14:19
21F:推 Ai81 : 原原PO如果很明確需要永住權就好,沒有的話還是好好 07/30 09:18
22F:→ Ai81 : 查查吧。去年聽過有前輩從高度轉申請永住時,入管人 07/30 09:18
23F:→ Ai81 : 員還再三和他確認真的要申請嗎?好像最近換完後悔 07/30 09:18
24F:→ Ai81 : 的案例不少 07/30 09:18
25F:推 AruBan : 會後悔原因是?難道永住有什麼缺點?… 07/30 11:03
26F:推 Keyblade : 高度人才好像可以有時間條件的帶近親來日本 永住不 07/30 13:16
27F:→ Keyblade : 行吧 07/30 13:16
28F:推 Ai81 : 也不算缺點,是高度贏在有7歲以下小孩或懷孕中能找 07/30 17:04
29F:→ Ai81 : 父母來幫忙照顧 世帯年收要800萬以上 07/30 17:04
30F:→ Ai81 : 對用不到的人來說就不算是缺點 07/30 17:39
31F:→ nk0617 : 樓上是想打優點? 07/30 18:12
32F:推 Ai81 : 啊啊 是優點 07/30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