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pyao (我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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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交流協會獎學金的支付規則
時間Mon Jan 26 22:23:38 2009
交協簡章寫到
(1)複試合格者,必須自行向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提出入學申請,且於2009年1月底前取得
入學許可書並繳交本協會臺北事務所,才能成為本項獎學金正式錄取者。
因為當院生之前大部分都必須先當一年的研究生
而如果申請交流協會獎學金時 以在日本取得修士或博士為理由作申請
申請上之後 在隔年1月底仍未取得院生資格 還是以研究生為留學生身分的話
這樣算是"取得入學許可書"嗎?
剛剛有爬 得到的資訊是:
交流協會仍會支付研究生在學費用
等成為正式院生後 再將支付金額依修士或博士作調整
不知道我的認知是否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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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19.20
1F:推 Juliter :申請上?未取得院生資格?那是有上還是沒上? 01/26 22:58
2F:→ Juliter :如果你本來就在日本當研究生,那不符合複試資格 01/26 22:58
3F:→ Juliter :如果你是申請上獎學金再考上院生 通常交協會等許可書 01/26 22:59
4F:推 Filippo :交協只給一年的研究生費用 沒考上就沒有了 以上 01/26 23:01
5F:→ vpyao :to J大 我所謂的申請上是指申請上獎學金但教授要求須 01/26 23:30
6F:→ vpyao :先當研究生一年才能參加考試成為正式院生 01/26 23:32
7F:→ vpyao :我說的院生是指正規生 01/26 23:34
8F:→ vpyao :to F大 所以意思是指一年內必須成為正規生才能繼續領 01/26 23:36
9F:→ vpyao :取獎學金? 01/26 23:36
10F:推 Juliter :你上面問題的答案都是yes 一般人也都是走這樣的路 01/27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