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l (人生若只如初見~)
看板JapanStudy
標題[問題] 琉球縣政府獎學金生的離縣問題
時間Tue Dec 16 23:55:38 2008
各位前輩們好
因為今年有申請到琉球縣政府補助
琉球大學公費留學一年的機會
我在簡章上看到下列文句
1 留学生の指導
(前略)
(3)留学生は、県外(日本国内)に旅行するときは、あらかじめ必要書類を添えて理事
長に提出し、その承認を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是不是硬性地規定說連我週末想出琉球縣去玩
都要提出正式文類取得理事長同意才能放行呢?
抑或是說這條僅是宣示性質的,只要不被發現都沒關係 XD
還有一個好像很蠢的問題,望大家海涵
在買機票出示護照的時候,
我的學生簽證上面是不是會記載說,需要證明才能出縣啊?XD
要是這個規定真的要嚴格執行
真的會嚴重的影響到我赴琉球大學的期待和興趣
連週末要出去玩行動都要處處受限,心理上真的很不蘇胡啊 >"<
幾個問題,還望版上有相關經驗的前輩們不吝指點迷津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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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4.75
1F:推 tcre03 :基本上學校應該是出於怕學生出事他們沒辦法照顧到 12/16 23:58
2F:→ tcre03 :所以才會加注這一條.建議就照遊戲規則走 因為通常不 12/16 23:59
3F:→ tcre03 :會像台灣跑半天沒有結果. 12/17 00:00
4F:推 moonfish :JASSO私費留學生學習獎勵費也有類似的規定 12/17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