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death (我在北海道!!)
看板JapanStudy
標題[問題] 租屋遇到的問題..
時間Fri Jul 18 17:20:26 2008
我現在在札幌某日本語學校唸書
住的是學校提供的寮 跟學校有契約的那種
七月中 我臨時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房子
打算搬家 不過當初跟學校簽契約時 有寫到
要搬家須一個月前告知學校
違反的話要付一個月的房租
由於那新房子七月底前要入住
所以我跟學校商量 但校長極為固執的說
規則就是規則 違反的話要多付一個月的房租
我知道我沒有一個月前講 是我不對
所以我轉而跟宿舍商量 宿舍社長人非常好
跟我說不用付沒有關係 但不要告訴學校我沒有付錢這件事就好了
於是我也以為沒有問題了
今天去學校 校長又把我叫過去
說請在下個星期前付八月的房租 我說好 我下星期會拿給管理員
(我們房租一向都是每個月自己拿給宿舍管理員)
校長聽了笑了一下 告訴我 不行
八月的請直接拿來學校付給我
我聽了聽 覺得很奇怪 我一向都是直接拿現金給宿舍管理員
為什麼現在要付給校長 ?
我又詢問了宿舍的社長 他說學校完全沒有告知他這回事
照理說房租是直接給宿舍收才對 他也覺得莫名其妙
我們學校的老師 同學 知道這件事的人 每個人都叫我不要付這筆錢
我也覺得沒有道理 我翻了翻契約書
上面的確提到 一個月前請告知 沒告知要罰租金等
但確沒有說到要把租金直接給學校這回事
我跟其中一個比較好的老師講 她也覺得校長這麼做十分奇怪
我根本在想 這一個月的錢是不是會直接跑到校長的口袋去了?
所以現在我沒有打算要付這筆錢
不過我理虧在先 實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假如是各位 覺得這種情況(把錢給校長)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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