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ingyeh (不可以亂花錢了)
看板JapanStudy
標題Re: [問題] 報考交流學會考試
時間Mon Dec 25 15:21:14 2006
我是原P的妹妹
今天我去問交流協會
其實代辦沒有完全說錯
禁止情況是這樣的:
在考試前半年 不得在日本長期居住
這是為了證明在台灣住過半年以上
也就是 如果六月考試
請在一月之前回台灣
這六個月中 當然還是可以旅遊
但是不得有外國人在留簽證的情形
希望這對大家也有幫助^^
※ 引述《poupou (泡泡)》之銘言:
: 我聽留學代辦的人說
: 曾經到日本語言學校就讀半年以上的人不能報考交協的獎學金
: (因為這樣代表具備擁有在日生活的財力)
: 可是我看交流協會的網站上在報名資格方面又沒有明確指出這項限制
: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
: 到底有沒有這種限制呢
: 我實在是很困擾.....
: 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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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8.123
1F:→ jbfc:完全沒錯? 人家明明限制的是簽證,而不是讀不讀語言學校的問 12/25 16:00
2F:→ jbfc:題。事實上還有人在讀語言學校的途中回台灣考獎學金,而且還 12/25 16:01
3F:→ jbfc:合格了。 12/25 16:02
4F:→ jbfc:原po聽到的是"在語言學校就讀半年以上"的條件,然而報考資格 12/25 16:04
5F:→ jbfc:所看的根本就不是這回事。 12/25 16:06
6F:→ jbfc:有本事搞定簽證的人就是可以讀語言學校並同時回來考上獎學金, 12/25 16:07
7F:→ jbfc:而這種事早就已經發生過了. 12/25 16:08
8F:推 yingwen:但是我之前問的 也是得到跟原PO同樣的回答 今年複試時 12/25 16:13
9F:→ yingwen:小姐還算了一下我有沒有回國滿半年欸....@___@ 12/25 16:14
10F:推 lane:其實阿....原波說的我想看一下簡單就知道答案了... 12/25 16:15
11F:→ jbfc:講了半天,好像還是人沒搞懂報考資格的判定基準....算了.... 12/25 16:38
12F:推 nyanko:人家打的是"沒有完全說錯"...不是"完全沒錯"...^^" 12/25 16:57
13F:→ nemesis0:有這樣的妹妹真好Q_Q 12/26 08:09
14F:推 poupou:其實我是幫我妹問的.....我都已經在申請美國的博士班了... 12/2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