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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吳宗憲好悶! 緩刑定讞可併罰金300萬
時間Sun Jul 24 16:52:47 2016
吳宗憲好悶! 緩刑定讞可併罰金300萬
2016/06/20 12:15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http://news.cts.com.tw/cts/entertain/201606/201606201764728.html#.V5SBkNAkqM8
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3250萬元掏空案,綜藝天王吳宗憲2013年被判1年10個月、緩
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這個月16日,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定讞,判刑結果出爐時,吳
宗憲人在日本錄影,17日回台灣,18日錄影時,他說當初分毫未取,至於不上訴的原因是
,一但上訴就得限制出境2年,不能海外表演,律師才會建議「乾脆罰一罰算了」。
吳宗憲17日回台灣,隔天馬上上工,面對記者的詢問,他說當初是相信好朋友許豐揚,掏
錢投資,不料卻是多次以虛偽交易、虛偽股權投資等行為,涉嫌掏空該公司。吳宗憲當年
就說,沒有違背良心,從未經手財務,被童年朋友無端牽連,感到無奈。吳宗憲還說「法
官大人,你判吳宗憲掏空公司,你是要讓人笑死嗎?會讓爸爸媽媽罵你的。我真的沒有,
乾脆把我抄家算了。」如今判刑定讞,吳宗憲說「悶爆了」。(翻攝吳宗憲微博、臉書)
吳宗憲2013.12.27微博PO文
宗憲一生在藝人界30餘年,只懂得為大家表演,奉獻青春歲月只為博君一燦!沒有做過任
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的牽連,感到萬分的無奈,我一輩子從
未經手財務,又怎麼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
我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我也交由律師全力捍衛個人的名節!
宗憲可以選擇謹言慎行,但是卻無法選擇我的童年...,有些無奈但是只能自己吞下,天
知、地知、你知、我知!「斗室之內,但見高潔人品」,是我從小的庭訓!以父母為名,立
下重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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