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m4t86 ()
看板Jacky_Woo
標題[新聞] 鞭刑連坐好棒棒? 他反譏:吳宗憲酒駕先鞭
時間Tue Apr 5 17:10:39 2016
作者 grandpa5566 (56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鞭刑連坐好棒棒? 他反譏:吳宗憲酒駕先
時間 Fri Apr 1 14:14:3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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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鞭刑連坐好棒棒? 他反譏:吳宗憲酒駕先鞭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區日前發生女童遭隨機殺害案件,震驚全台,藝人
紛紛跳出來發文刷存在感,吳宗憲也發表「加害人家屬應連坐處分」謬論,甚至提倡鞭刑
,認為「或許不文明,但是卻很有效」;文史工作者管仁健在臉書轉載於《新頭殼》的投
書,重提吳宗憲過去屢登社會版面,尤其酒駕紀錄,認為若要採取鞭刑,應先由酒駕的吳
宗憲開始。
管仁健直指,內湖發生這起令人遺憾的隨機殺人案,從唯一死刑、家屬連坐到鞭刑,讓某
些「忘了我是誰」的大頭症明星,又找到機會登上版面;其中尤以吳宗憲為甚,他提倡鞭
刑,認為一個孩子受鞭刑,免於一萬個孩子受鞭刑,意在嚇阻。管仁健對此不以為然並反
譏,如果鞭刑可行,他要推薦第一個肉身示範鞭刑的人,此人就是曾因酒駕登上媒體頭條
的吳宗憲。
他引述吳宗憲過去酒駕新聞,嘻皮笑臉耍賴1小時,甚至拒絕酒測,最後警方還遭爆料,
讓他施行5次酒測,從第一張的0.8降到未達公共危險罪的0.41,讓吳從刑事現行犯變成交
通違規者,遭質疑是藝人特權。
最後他表示,「鞭刑對隨機殺人的凶手是否有嚇阻力?我不知道;但對減少酒駕,我相信
絕對有用。因此台灣是否要實施鞭刑?我沒意見;但如果要實施,第一受刑人就該由吳宗
憲自己擔任。以上代表的是鄉民意見,贊成者就不用麻煩按讚了。」
此文一出,立刻被PTT鄉民推爆,直指「酒駕也是一種隨機殺人」、「酒駕殺死的人絕對
比神經病還多,要比照鞭刑辦理也不錯」、「一堆藝人出來刷存在感真的噁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65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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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bov: 哈哈 04/01 14:15
2F:→ Conniiiie: 絕對支持 04/01 14:15
3F:→ maboa: 還要連坐家人一起鞭 04/01 14:15
4F:推 Cathay: "藝人紛紛跳出來刷存在感" XD 04/01 14:15
5F:推 kawazakiz2: 敢戰老吳,沒看到老馮和黃安的下場嗎 04/01 14:15
6F:→ jacklyl: 唯有教主 超越教主 (づ′・ω・)づ 04/01 14:15
7F:推 VVizZ: 鞭就鞭阿 反正打的是吳宗憲又不是我 有差嗎 04/01 14:16
8F:→ summerly: 有道理 04/01 14:17
9F:推 ckk007: 所以管仁建支持鞭刑囉 讚讚讚 04/01 14:18
10F:→ hughlsc: 死刑改成鞭到死 反正都是死刑 這樣應該就有嚇阻效果了 04/01 14:20
11F:推 tomdeng: 新法又不溯既往 04/01 14:20
12F:推 cityman0915: 我還蠻想看吳宗憲被鞭的,絕對不會像整人遊戲懷疑是 04/01 14:21
13F:→ VVizZ: 感謝管仁建支持鞭刑 我鞭陣營又添一人 04/01 14:21
14F:推 hzs6111: 支持鞭刑!! 04/01 14:21
15F:→ cityman0915: 造假 04/01 14:21
16F:→ VVizZ: tomdeng突破盲腸XD 不要破壞讀文史工作者的浪漫想像好嗎 04/01 14:22
17F:推 ralfeistein: 這次憲哥無話可講啦,以前做過的事自己要擔 04/01 14:23
18F:噓 blurman: 這家伙不是一樣出來刷存在感的? 好喔, 都鞭啊 04/01 14:23
19F:→ gowaa: 兩個非專業的出來講 呃... 04/01 14:24
20F:→ VVizZ: 就是個看風向的老嘴砲而已 又不能溯及既往而且就算能 04/01 14:24
21F:→ ralfeistein: 王景玉:我也既往不朔啊 呵呵 04/01 14:24
22F:→ heyboy0311: 某人是精神錯亂喔 04/01 14:25
23F:推 kininan: 酒駕就是垃圾 04/01 14:25
24F:推 VVizZ: 也不能破從舊從輕原則阿 04/01 14:29
25F:推 colaer: 支持,都抓去鞭一鞭!不過這不也說明了,有鞭刑的話,吳可 04/01 15:41
26F:→ colaer: 能會怕,有所顧慮所以就不敢酒駕了,嚇阻的效果? 04/01 15:41
27F:推 aniki66: 吸毒販毒的先鞭 我看演藝圈大概沒人敢講話了 04/01 16:41
28F:推 SilverGpoint: 自認沒犯過罪的再支持鞭刑吧 04/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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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m4t86 (59.102.169.104), 04/05/2016 17:10:47
※ 編輯: xm4t86 (59.102.169.104), 04/05/2016 17: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