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ato (梅子黃時雨)
看板JYJ
標題[新聞] 韓擬推"JYJ法"保護無正當理由遭封殺藝人
時間Tue Apr 14 11:44:58 2015
【韓擬推“JYJ法”保護無正當理由遭封殺藝人】
CR:亞洲經濟
轉載自FB JYJAKTW台灣後援會
如無正當理由,電視台不得禁止某特定藝人出演節目,這項被稱為
“JYJ法”
的法案日前正式被提出。
14日,新政治民主聯合議員崔敏姬正式提出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廣播法》
部分修正案內容。
崔議員表示,
2013年7月,偶像組合JYJ的前經紀公司禁止其進行正當事業活
動,公平交易委員會當時雖對此行為下了禁令,但JYJ最終未能出演電視台
的音樂節目,這可以看做是電視台的不公正行為。需要對妨礙藝人出演電視
節目的經紀公司,以及故意讓藝人無法出演的廣播電視運營商進行制裁。
修正案中新增內容為:如電視台在無正當理由的前提下禁止某特定藝人出演
節目,放送通信委員會有權下令立即中止該行為,並敦促其進行整改。因外
部干涉等原因對電視節目企劃、編輯、製作的公正性造成損害時,放送通信
委員會有權直接對廣播電視運營商的不公正行為進行制約。
曾為偶像組合東方神起前成員的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於2010年組成
JYJ組合,但遭到前經紀公司SM娛樂和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合的封殺,
未能正常出演電視節目,發行唱片也遭到阻力。
2013年,公平交易委員會判定SM娛樂和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合妨礙JYJ
的正當事業活動,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因此下令禁止進行任何妨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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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修法通過吧!!
正義總是來得好遲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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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信念銘刻在胸口
在背後添上一對翅膀 * *
縱使前方的高山一重又一重 *
凝視著那守護的星座 *
就不怕迷失了北極星的方向 *
ψer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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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memhaha: 推!!!!!感覺快看到光明了QQ 04/14 12:09
2F:推 caramel4664: 重點是…由誰跟如何認定何謂正當理由?(這人被氣太 04/14 12:25
3F:→ caramel4664: 多次XD) 04/14 12:25
4F:→ erato: 樓上言之有理! 04/14 12:37
5F:推 taco5203: 真的!!是不是正當理由根本他們自己說了算吧 04/14 12:54
6F:推 ytteb: 現在也是官司贏了,但還是上不了三大台的狀態。不過會越來 04/14 14:49
7F:→ ytteb: 越好的! 04/14 14:49
8F:推 likeblue: 推推推!會越來越好! 04/14 20:51
9F:推 kailly0116: 會越來越好的!!!! 04/14 21:21
10F:推 pooh0408: 韓國的法律感覺對電視台沒用阿… 04/14 21:27
11F:推 ju1219: 這個都提過很多次了,可是一點用都沒有。。。。。 04/14 22:45
12F:推 kangchan: 法條歸法條 電視台歸電視台(苦笑 希望越來越好fighting~ 04/14 23:13
13F:推 lamirk: 即使立法說不阻礙,電視臺就是不發你通告能怎樣… 04/15 00:08
14F:→ lamirk: 希望越來越好,也希望不會淪為政客的炒作 04/15 00:09
15F:推 ritachang708: 唉~就算過了 實際上又是另一回事吧... 04/15 00:26
16F:→ ritachang708: 真心希望能越來越好啊...~ 04/15 00:27
17F:推 ela0314: 舌戰許志雄把三隻和SM的關係比喻成台灣和中國~ 04/15 19:25
18F:→ ela0314: 默默覺得中肯QQ 04/15 19:25
19F:→ hanamikjj: 嗚嗚加油!!! 04/17 12:16
20F:→ gillmaki: 現在才開始覺得有問題...只能希望出現好結果^^ 04/17 17:49
21F:推 yua123: 懷疑能有多少幫助,除非公權力介入 04/18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