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yabi0603 (雅)
看板job1111
標題[職場] 工作上的問題
時間Sat May 19 02:27:10 2007
我姐姐之前到一家公司兩個禮拜
可是後來 因為某些因素就像那家公司辭了
之前我姐姐面試的時候 只說若沒作滿七天(我不太記的確切天數)就沒發薪
所以我姐姐做了兩個禮拜才辭
可是 後來對於薪水這方面
對方說 因為我姐姐到職時要教她東西 浪費了他的時間
所以要再多扣5千當為補償
我想請問 這合理嬤?
(事前面試時 對方都沒說過任何有關這要教學的費用
所以在我聽的當下 我只覺得對方在找理由
如果我有不合理的地方 請大家見諒)
因為兩個禮拜的薪水 本來就也不多 在給對方扣5千
那就快等同於要做白工了
謝謝
ps如果這文章po錯地方或有不好的
請版主就直接刪掉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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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rchaeogirl:一點都不合理 05/19 02:31
2F:→ archaeogirl:勞基法不是有規定嗎 05/19 02:32
3F:→ archaeogirl:你姊不也浪費了自己的時間去配合公司? 05/19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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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tomes:有簽約嗎!?有些約聘的一開始簽約會有這個條例吧 05/21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