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ra0920 (羅拉)
看板JD_Lover
標題Fw: [求助] 女大男小的組合(幫朋友代po)
時間Wed Sep 17 07:26:41 2014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1K62Et2X ]
作者: laura0920 (羅拉) 看板: Boy-Girl
標題: [求助] 女大男小的組合(幫朋友代po)
時間: Tue Sep 16 19:48:52 2014
最近有好友(女)陷入婚姻的抉擇~簡單說明一下他們的情形,還請鄉民麻煩解惑
女生大男生五歲多左右,女生33y~兩人皆有穩定的工作
兩人的工作場所也都在同個縣市(南部)
只是男生家裡在台中,又是獨子(上面還有個姐姐,但姐姐也才30左右)
雖然女生還有她的家人都很喜歡男生,男生也很愛我好友
只是男方家人一直以男方還不到結婚年齡為由不希望男方就在最近結婚
但是他們都已經去看婚紗了,也都在談結婚的事情
因此最近常因男生稍微談及家裡情形時我好友就不開心要分手
女生也跟我說她很希望能獲得男方家人的同意
請問鄉民有沒有什麼好的想法或作法呢?
因為他們真的蠻相愛彼此的!!!!
謝謝大家耐心地看完~先替我朋友祝大家有情人終成眷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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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9.1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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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away: 先公証,熬到家人同意再辦婚禮? 09/16 19:51
回f大~他們是有這樣的打算~只是覺得這樣會有些遺憾
女生也心裡對男生有過意不去的感覺^^
※ 編輯: laura0920 (42.69.124.70), 09/16/2014 20:01:25
2F:推 f496328mm: 同意,公證很容易,結婚了,家庭也無法說什麼 09/16 20:00
3F:→ f496328mm: 先斬後奏,男生家庭,可能需要男方強硬點 09/16 20:01
4F:推 yaokut: 1.男生立場採硬,擺明就只要他女友。 09/16 20:03
5F:→ yaokut: 2.拖延,拖到男生家人答應。 09/16 20:03
6F:→ yaokut: 3.直接公證,等家人答應再補辦婚宴。 自己任選囉~ 09/16 20:04
7F:推 zop: 拖延不就正中男方家下懷? 09/16 20:04
8F:推 rosecolored: 不開心就想分手...這樣真的要結婚嗎?感情基礎顯然 09/16 20:13
9F:→ rosecolored: 不穩固. 表面上看來是家人反對 實際上是不安全感 09/16 20:14
10F:→ yaokut: 拖延不等於分手阿 09/16 20:15
11F:推 zop: 要是拖到35結果去相親,女生都40了 =3= 09/16 20:16
12F:推 rosecolored: 無論別的因素都不想動到分手 再去考慮結婚比較好 09/16 20:17
13F:→ rosecolored: 現在會為了這個想分手 結婚後絕對也會為了男生家庭吵 09/16 20:22
14F:→ rosecolored: 結婚後的生活才是重點 勉強結婚好嗎? 09/16 20:23
15F:→ rosecolored: 我會建議你朋友按兵不動 看男生會不會想解決這件事 09/16 20:25
16F:→ rosecolored: 如果男生不能自主的話 很顯然男方家庭的顧慮是對的 09/16 20:28
男生因為也剛出社會工作幾年,社會經驗不是很夠,女生也是覺得男生有點懦弱
但是男生很明顯是不想跟家人正面好好說結婚的事才讓女生覺得沒安全感
男生可能也是很怕家人吧(據我朋友猜測)
※ 編輯: laura0920 (42.69.124.70), 09/16/2014 20:32:37
17F:→ rosecolored: 男生因為年紀太小無法自己做決定 如果我是女方 09/16 20:29
18F:→ rosecolored: 也會想想對方家庭為什麼這麼堅持這一點 09/16 20:31
19F:→ rosecolored: 那與其吵著要分手 這或許是可以看看男方會不會成長的 09/16 20:33
20F:→ rosecolored: 好機會 女方心裡應該想想如何圓融的解決此事 但表面 09/16 20:34
21F:→ rosecolored: 不要當作決定的那個人 既然女生社會經驗多 想法上 09/16 20:35
22F:→ rosecolored: 可以不經意地引導一下男生 如果這都做不到 可能 09/16 20:36
23F:→ rosecolored: 對於結婚後相處還堪慮 09/16 20:36
回rosecolored~我好友就是心裡不知道該怎麼圓融處理這件事
男生也沒個方寸(對於家人部分)
謝謝大家~
※ 編輯: laura0920 (42.69.124.70), 09/16/2014 20:46:58
24F:→ rosecolored: 如果目的只有結婚的話 那當然就想辦法結婚 09/16 20:38
25F:→ rosecolored: 但結婚後這些點並不會改變 09/16 20:39
26F:→ rosecolored: 女生因為年紀稍大而有點急了吧 沒什麼好急的 09/16 20:43
27F:→ rosecolored: 嫁不對時機才可怕 09/16 20:43
28F:→ rosecolored: 總之要是我是女生絕對不會想在這個階段談結婚 09/16 20:44
29F:→ rosecolored: 但是也沒到需要分手的地步 再觀察一下男生的做法 09/16 20:45
30F:→ bbbing: 男方家人可能只是不想找個高齡產婦進門,獨子啊 09/16 20:48
回bbbing~這也是我好友顧慮的點,他們也沒有在作避孕,希望趕快有小孩
※ 編輯: laura0920 (42.69.124.70), 09/16/2014 20:52:39
31F:→ rosecolored: 都沒避孕了看來你朋友也只想結婚 那就照上面網友 09/16 20:56
32F:→ rosecolored: 的做法 可以直接忽略我寫的 09/16 20:57
33F:→ vivi7angel: 33了,男方家人反對的機率很高 想使拖延戰術吧... 09/16 21:01
34F:→ vivi7angel: 還獨子..不可能不急抱孫,建議男的有肩膀主動跟家人說 09/16 21:02
回vivi7angel~女生也不是不知道這方面的顧慮
她是覺得男生太過閃躲~
但是其實我從旁敲側擊來看男生對女生很好也很願意負責
只是男生很想把這件事圓融的解決不想讓家人和女方都為難
所以一直都沒有很大的動作~
※ 編輯: laura0920 (42.69.124.70), 09/16/2014 21:17:51
35F:推 bluemoon2006: 題外話現在公証沒有效力,是要去登記噢 09/16 21:26
36F:→ hadessage: 傻 結婚是兩家庭的事 男生都不挺妳了 掰 09/16 21:28
37F:推 elims: 現在公證沒有效力了啊,要就直接登記。 09/16 21:35
38F:→ elims: 說真的,考慮生育年齡33確實是時候了,兩邊要好好談 09/16 21:36
39F:→ elims: 把人生規劃攤開,我覺得奉子成婚也許是一招,但未必上策 09/16 21:36
40F:→ elims: 畢竟結婚還有蠻多地方要適應,加上小孩變數太多 09/16 21:37
41F:→ elims: 婚紗不是重點,重點是兩邊攤開結婚的時程與打算(預算) 09/16 21:39
42F:→ elims: 女生可以坦承焦慮與生育壓力,請男生拿出決心與魄力 09/16 21:40
43F:→ elims: 最後,認清有時候圓融的解決顧及每個人是不可能的 09/16 21:41
44F:推 cresmia: 男生請拿出肩膀來,女生的生育年齡不能等,急是正常的 09/16 21:45
45F:推 Enforcement: 我想問怎麼大家都那麼敢先衝登記?都不怕到時離婚麻煩 09/16 22:00
46F:→ Enforcement: 登記完,男方不見得擺得平家長啊~而且要逼瘋媳婦好像 09/16 22:01
47F:→ Enforcement: 不是很難做到,如果家長鐵了心要插手,男方有經濟抗得 09/16 22:01
48F:→ Enforcement: 起嗎?等於是家裡的資源都別想動用了... 09/16 22:02
回Enforcement~我好友也覺得男生沒辦法說服他的家人(尤其是男生的母親)
經濟的部份其實以他們兩個人的薪資(皆在公部門)在南部是可以組一個家庭的
只是結婚的婚禮就是女生還有她的家人會在意的點~
當然男生也不希望在這樣兩家人不和的情形下辦婚禮
※ 編輯: laura0920 (42.69.124.70), 09/16/2014 22:12:46
49F:推 huangshiny: 現在是登記制了 09/16 22:23
50F:→ bbbing: 如果他們都沒避孕....搞不好這個疑慮命中了事實 09/16 22:35
51F:推 edc93876: 不避孕還分手,鬧脾氣會壞事~~請理性面對,先跟男友確認 09/16 22:37
52F:→ edc93876: 清楚他家人排斥的點,以此點來想處理的方法.另外更重要 09/16 22:37
53F:→ edc93876: 是婚後生活和經濟規畫(含有實際數據).拿此去說服父母 09/16 22:37
54F:→ edc93876: 他們才會聽的進去. 奉子成婚,偷登記等都不是上策,反而 09/16 22:38
55F:→ edc93876: 會被看輕,被當成偷人的媳婦 09/16 22:38
56F:→ vivi7angel: JD_Lover 我想這裏會比較有你要的答案 09/16 23:50
57F:→ ShiningRuby: 公證沒有法律效力,登記才有. 09/17 03: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ura0920 (42.69.124.70), 09/17/2014 07:26:41
58F:推 newton12: 堅定的告知父母要結婚,只是告知,不是取得同意,如果 09/27 08:15
59F:→ newton12: 父母仍不願配合,就學趙又廷,先登記,其他之後再說 09/27 08:15
60F:推 Tahuiyuan: 覺得DD要強勢一點...表現出非J不娶的態度與作為才行 10/08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