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ytofixyou (pourquoi)
看板Interior
標題Re: 如果設計不滿意
時間Thu Mar 30 09:45:12 2006
這週末我要去一趟 我決定了 我要公佈照片
至於設計公司 我想問一下 如果公佈公司會涉及到什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他現在做的 跟一開始說根本不一樣阿
小孩床釘起來 小孩都還會長大阿
釘起來不就以後都不能動了嗎?
就讓大家好好的看這個竹北設計師所謂新時代的衝擊吧
請大家耐心等待 這個自稱設計師的人吧
※ 引述《ligar ( 影-蜘蛛網的愛)》之銘言:
: ※ 引述《trytofixyou (pourquoi)》之銘言:
: : 之前找了一個竹北的設計師
: : 來設計台中的一個房子
: : 中間過程說來話長
: : 總結就是每當我們說我們不喜歡他的設計
: : 可不可以改進
: : 例如他喜歡把床那些東西都釘起來
: : 連小孩床也釘起來 害的小孩子沒了活動空間
: : 連衣櫃顏色都不一 現在我們跟他說真的很不喜歡
: : 他就說我們沒辦法接受他新時代的創意與衝擊
: : 他當初就是因為我們是年輕人才會接這個案子
: : 又說我們這樣說 他會覺得我們是不是有什麼企圖
: : 是不是不打算付錢了
: : 我們又說 那就照合約走 如果仍然不喜歡的話勒
: : 他說那就法院見
: : 後來對面棟問我們有沒有一些狀況
: : 我們說有些不愉快
: : 因為花了60萬 可是很多可以省的他都說這是新時代的潮流
: : 對面棟說他們當初也是說不喜歡 可是這設計師也是這樣說
: : 請問 遇到這種情況 該怎麼做勒?
: : 理想中的房子 從心目中的巴里島風變成巴洛克華麗風在變成現在的20年前台灣風
: 我想在簽約與動工前 對於設計師的的成品風格跟行事作風
: 都是業主必須先了解清楚的
: 跟任何約定一樣 簽下去總是雙方都要配合~ 並且造合約來處理
: 我認為現在只能夠在合約的範圍裡面做合理的掙扎吧..
: 對自己的要求要堅持一點
: 要求施工部份必須跟妳們討論過 得到共識了再進行施工
: 已經做了但你們不喜歡的部分 我認為寧願多花錢拆掉重做
: 在不違約的情況下 都要爭取到底..
: 這樣的狀況其實算是之前的功課沒做足囉~
: 關於什麼新時代的潮流.. 我覺得這並不是最重要的
: 潮流過幾年還不是會變 那時候你們可還是住在這屋子裡
: 現在沒有設計好 以後也是依然不方便跟住的不愉快 (到時候還是要花錢重弄?)
: 我想最重要的是業主的需求 這個地方跟設計師的理念牴觸的話
: 一定要討論到有共識才行!~~
: 雖然遇到合作的不太愉快的設計師 不過還是希望你們可以等到好的成果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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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只能在下面情況時打女人
1.睡夢中轉身打到.....沒辦法
2.伸懶腰時打到.....不是故意的
3.打電動裡的女生時.....為了破關
4.妳打我我打妳.....打情罵俏時
5.二個人激烈互打.....兩小無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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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gid:圖呢??(伸) 03/30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