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eyao (Staphylococcus)
看板Insurance
標題[理賠] 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
時間Fri Nov 22 18:04:04 2024
請問各位有問特別補償基金的事
上個月16號我發生車禍 雙方都是機車 我受傷 對方無 對方肇責大
對方對我不聞不問 也沒有想要來和解的樣子
因此,今天原本要向對方的產險請求強制險賠償
但沒想到保險員一查資料
跟我說:這台車在我發生車禍的當天(16號)才保強制險 是12:03過的
然後說:你只能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接著我回家填單
發現其中有一張"未獲有損害賠償義務人賠償之聲明書"
其內容有一段提到"特此聲明未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並承諾於補償金額範圍內,
不再向損害賠償義務人請求賠償"
所以這是不是代表著,如果特別補償基金賠我醫療費後,
我就不能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了?
不知我的理解對不對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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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saihohan: 是叫你不要重複討錢的意思,超過的部分還是可以討 11/22 19:12
2F:推 toyamaka: 沒和解就是未獲有賠償阿 11/22 20:30
3F:推 wxxx: 趕快去申請,不要和解完再去 11/23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