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lu91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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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子宮肌瘤是否會影響後續購買保單
時間Thu Aug 12 17:17:47 2010
保險法
第 51 條 (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之效力)
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但為
當事人雙方所不知者,不在此限。
訂約時,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者,保險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訂約時,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者,要保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理論上
只要在你已經知道的情況下
如果不告知
有一天需要理賠
則保險公可據此拒絕理賠
因為危險已在投保前發生
實務上
子宮肌瘤
在投保醫療險時告知
會以除外方式承保
除外就是(因子宮肌瘤所產生的相關病變不理賠)
這是很常見的病變
基本上投保很簡單(保與不保)
但理賠有時候卻有很大的學問
由其是違反告知
有時只是拒絕理賠
有時候則是保險公司主張契約自始無效,退還保費了事
但一般理賠時
都代表須要用錢
保險公司有此主張就會很棘手
當然理賠實務上還會視投保年期
短期理賠(2年內一定會醫查)
但時間久保險公司一般也不會問那麼多
簡言之
我的建議是"誠實告知"
避免有的沒有的麻煩
除外也還好
畢竟人體器官那麼多
誰知到哪裡會出問題
※ 引述《Elizayu (艾莉莎)》之銘言:
: 大家好
: 不好意思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 我目前有想購買健康險的打算
: 只是平日事情很雜 一直沒有靜下來好好研究
: (之前的保險是學生時期父親買的 保額也低 所以想自己規劃一下)
: 只是棘手的事來了
: 健康狀況一直都不錯(除了重了點 近視度數高了點)
: 但是 今年公司的員工健檢換了一家醫院
: 前幾天報告出來 一切ok
: 只是腹部超音波的欄位被寫著"子宮肌瘤 1.xxcm * 1.xxcm"
: 然後只說"如有不適請至婦科門診 否則請定期追蹤"
: 當下很傻眼 請教公司裡已婚 生育過的大姊們
: 他們都說沒啥大問題啦 很多人都有
: 上網查了相關資訊也說不少30歲左右的女性有這類症狀
: 想衝去另一間醫院再檢查一次
: 卻擔心將來投保會被拒絕
: 不去 心裡也放心不下
: 印象中 當天健檢沒用到健保卡
: 但是如果現在去醫院檢查勢必會留下紀錄
: 想請教大家
: 這種症狀對於未來投保影響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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