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opy84 (海風ㄧ直眷戀著沙)
看板Insurance
標題[問題] 泰安車險出險問題
時間Fri Aug 6 11:47:04 2010
上星期五7/29 開車與一台摩托車擦撞
有報警請交通事故處理後
現場看對方人車皆無大礙....
第二天填寫出險申請書傳真給保險公司
(因為是電話投保的所以沒有業務員)
幾天後8/4 一位理賠人員打電話給我說:
已安排要跟對方和解
因為"研判我的肇事責任較多.."
所以對方要求我要包給他一個紅包(金額不限)
要我在和解時或和解前送到保險公司...
現在問題是:
1.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需要7天後才能申請查閱相關資料
為什麼跟我聯絡的理賠人員卻能跟我說是我的責任較大!
(因為有同學看見所以我肯定沒有闖紅燈也沒有超速)
2.對方人車並無大礙,保險的理賠金額也足夠理賠
今天不論是誰的肇事責任較大.....理賠以要不超過保險額度
都是保險公司全額負責的吧!
關於紅包金額我需要自付這個問題.....
保險公司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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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109.15
1F:→ RuRuAlex:"研判我的肇事責任較多",是因為大車撞小車嗎? 08/06 12:15
2F:推 benito895:有沒有交通紀錄可以查詢壓?問警察應該也可以 08/0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