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e (無可救藥的快樂)
看板Insurance
標題[公告] 本週重點--除外責任
時間Fri Oct 3 11:48:14 2003
一般人在選擇保險商品時,多只注意到費率與保險條款內容
但是事實上有一個小細節是大家常常所忽略
或者說一般業務員在說明商品時並不會刻意強調的重點--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所代表的,是對於該商品保險公司不賠的項目
就如以半年前所發生的SARS事件為例,
民國87年以前,法定傳染病是列為除外責任,故SARS被列為法定傳染病後
依照舊法令(舊商品依據舊法令),因SARS而住院者應該是不能獲得理賠的
一開始有幾家保險公司堅持不賠,而有幾家保險公司則放寬但有但書(如有期限等)
是否該理賠成為各說各話,而同時也凸顯的除外責任這個問題。
一般的壽險除外責任包含了:戰爭、核爆、自殺、犯罪行為等等。
不過投保超過兩年以上的壽險,自殺還是會理賠
而醫療險的部分除外責任問題就比較大了,每家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都不盡相同
但也都會明確的寫明在保單上,消費者除了要比較理賠項目與費率表外
更應該認明哪些事項是除外不賠的,加上此項才能真的比較出商品的優劣。
本週版主會盡量收集市佔率前幾家保險公司醫療商品的除外責任,
大家可以睜大眼睛比較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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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不如我們幸福的人,永遠是一切美德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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