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amtwoo (2141)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J1申請NIW/EB2 Employee statement
時間Thu Feb 14 12:58:24 2019
目前是J1身分 剛RENEW 延長DS2019
在準備I140申請 VC律師要求我們提供employee statement (在職證明)
詢問HR後 若為移民需求在職證明 必須透過immigration HR出示證明
目前沒有打算讓上司知道
擔心明白告知immigration HR是否有可能導致J1失效?
是否有人有相關經驗
在不想讓公司知道的情況下取得在職證明
或是可以用其他什麼理由讓HR提供證明呢?
先謝謝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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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Immigration/M.1550120307.A.C11.html
1F:推 rkevin: J1沒有理由會失效吧, 為什麼會怕被上司知道? 02/14 23:29
2F:→ caamtwoo: 同事沒人敢辦綠卡 都拿J 聽說老闆覺得辦綠卡人留不住 02/15 00:12
3F:推 GATSBYsolid: EVL上要有老闆的親筆簽名,而且要三個月內... 02/15 02:06
4F:推 GATSBYsolid: 如果這有辦法繞過老闆的話,我也想知道。 02/15 02:15
5F:推 lipeichu: 可以請你HR 幫你簽名,不一定要老闆,就是Hire 你時幫你 02/15 02:47
6F:→ lipeichu: 準備一些文件的那位,我有同事是找HR幫忙簽。因為她也是 02/15 02:47
7F:→ lipeichu: 不想被老闆知道。 02/15 02:47
8F:推 linliangkaho: 我直接給HR一份草稿,內容沒有提到移民,只證明在職 02/15 03:44
9F:→ linliangkaho: 與薪水,HR簽名後給我,沒經過老闆。你不需要老闆的 02/15 03:45
10F:→ linliangkaho: 推薦信嗎? 不然他遲早會知道的。 02/15 03:46
11F:→ caamtwoo: 我沒有找老闆當推薦人 02/15 04:06
12F:→ caamtwoo: 已經先告知HR是個人使用 HR又詢問目的是否為移民 02/15 04:10
13F:→ alchu: 我當初辦NIW的時候沒有要求提供這項 但是有用任職時的offer 02/15 10:06
14F:→ alchu: Letter 02/15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