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ia (2005`s)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申請入籍條件
時間Mon Aug 20 05:24:15 2018
在網路上看到綠卡持有者要申請入籍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在送交入籍美國申請時已年滿十八歲
2. 取得綠卡資格已滿五年(美國公民配偶綠卡則要求滿三年)
3. 在遞交申請書之前在美國持續居住至少五年,且五年內至少一半時間(30個月)身在
美國(physical presence)
4. 申請人必須在其送交入籍美國申請書的州內居住至少三個月
5. 從遞交申請書到正式入籍美國這段時間內必須持續居住在美國
6. 具有良好的品德並服從美國憲法原則
7. 具有美國曆史及政府的基本常識(但若有精神或身體上的疾病則不強求)
8. 具有講、讀、寫英語的能力。(三種豁免情況:1. 55歲以上並持有綠卡15年;
2. 50歲以上並持有綠卡20年;3. 有精神或身體上的疾病)
上述幾點都沒有問題我都有遵守,唯獨第五點
「從遞交申請書到正式入籍美國這段時間內必須持續居住在美國」
請問這段時間連出國都不行?「持續居住」的定義是?
這段時間大概多久?看到有人分享最快也要六個月
不曉得訂這項規定的原因為何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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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可短期出國。就是要繼續維持居民的條件 08/20 06:14
2F:→ cchris: 綠卡本來就應該住美國。一年住一半以上是基本的誠意 08/20 06:15
3F:推 jjsakurai: 順帶一問 所以小孩子十歲拿綠卡也得等到十八歲才能成 08/20 07:51
4F:→ jjsakurai: 為公民? 08/20 07:51
5F:→ cchris: 小孩根本不必歸化,直接跟著父母自動成為公民 08/20 09:13
6F:推 jjsakurai: 原來如此 謝謝回答 08/20 21:12
7F:→ kkia: 請問:只要符合一年住一半條件,申請期間一樣可以出國? 08/20 22:08
8F:→ kkia: 有什麼情況需要臨時返美?謝謝 08/20 22:09
9F:→ cchris: 蓋指紋、面談、宣誓的時候 08/20 23:42
10F:→ cchris: 這種情形若被退件、不安排面談,也只能摸摸鼻子 08/21 03:56
11F:→ hcktaiwan: 最後還是會面試,可以的話就盡最大的誠意待在美國。 08/21 05:01
12F:推 victor831009: 哇 那父母英文不太好只能靠等十五年了耶 08/22 16:42
13F:→ cchris: 補習一下就好了,有很多補習班,教老人英文、準備入籍考 08/22 23:33
14F:→ cchris: 試。很多華人及墨裔。有些是政府學區辦的,很便宜 08/22 23:33
15F:推 ECZEMA: 我們公立圖書館有 ESL 課程不用錢 一堆從母國來的親人在上 08/23 07:32
16F:→ cchris: 是的,都是政府贊助 08/23 10:59
17F:推 superocean: 所以五年內只需居住30個月?之前看好像是3年半? 08/24 13:16
18F:→ cchris: 住一半以上;五年的一半就是30個月 08/24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