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cy (F.N,)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I-485及131/765的疑問
時間Sat Mar 31 10:44:13 2018
先說明一下狀況:
先生持有F1 OPT(STEM extension till Nov. 2019),老婆持有F2
已經入境美國超過90天,目前正在準備file I-140的文件(NIW)
I-485打算自己送,律師說可以在I-140送出後就送
但目前研究後還是有些不太懂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1.
保險起見想要繼續使用目前的OPT EAD不改變身份,
但律師建議在送485時最好也同時file I-131和I-765
請問拿到I-765的EAD後是自動生效?還是我可以選擇不變動繼續使用原有的OPT EAD
2.
若是先生繼續使用OPT EAD,老婆是否可以用I-765申請到的EAD卡找工作?
還是老婆得繼續維持F2身份?
先謝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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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cy (100.19.46.172), 03/31/2018 10:53:59
1F:→ cchris: 1不是,用它工作才喪失F1 2可,兩人獨立 03/31 11:02
2F:→ licy: 若F2用了765的EAD, 之後如果140或485被拒,是否就因喪失F2 03/31 23:52
3F:→ licy: 身分需離境?還是可以因為老公仍維持F1轉換回F2? 03/31 23:52
4F:→ cchris: 必須離境 04/01 00:39
5F:推 cassine: 基本上送出就一定要過,沒過的狀況會很複雜,尤其是你先 04/01 00:40
6F:→ cassine: 過你沒過的狀況,他沒 F-1所以你也沒 F-2身份可以維持 04/01 00:41
7F:→ cassine: 除非你紀錄不好,不然很少聽到夫妻一起辦其中一個沒過的 04/01 00:42
8F:→ cassine: 狀況,比較常見是不一起通過 04/01 00:42
9F:推 Rhomboid: 常常聽到差一兩天通過的,那請問如果F1的GC早一天通過 04/01 07:17
10F:→ Rhomboid: 沒事沒事我搞錯... 04/01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