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nocentMe (Analytics)
標題Re: [建議] 役齡前出境就學役男的真相
時間Wed Oct 4 21:41:49 2017
事實是沒有法條規定不能用外國護照在境外居留,也沒有法條規定護照失效即需返國。這
個歸國期限,法條沒有規定,役政單位沒有執行,國防部說沒有期限,立法委員發言也與
有期限不符,根本就沒有辦法認定過去有歸國期限。法律應該要明確,而且不可溯及既往
,否則人民無可適從,最後造成今天這種強人所難,全國大規模的訴訟案件。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InnocentMe (Analytics)》之銘言:
: : 役齡前出境就學的確並非僑民,但是與僑民一樣在法律上都是歸國才徵兵(兵役法36條6
: : 、7款),而原本沒有歸國期限。沒有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不代表已經過期需返國,兵役法
: : 施行法與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都沒有這麼寫。歸國期限的確是在 103 年修法時才加入的。
: 拜託 你還不如說是當初取消役男出國保人制
: 另沒有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是代表你需要返國處理兵役問題
: 最簡單的在多數你沒護照是怎麼合法居留和申請簽證
: 是非法居留
: 事實上多數人是用申請第三國籍或居留權來鑽漏洞
: 你這從頭到尾都有邏輯漏洞 你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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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frodolai: 當個兵很難嗎?超齡當補充兵也不用很久,別睜眼說瞎話好唄 10/05 16:17
2F:噓 frodolai: 不要特地用新帳號來板,可以嗎? 10/05 16:23
3F:→ InnocentMe: 早沒帳號了 10/05 21:00
4F:→ InnocentMe: 不是當兵不當兵的問題,原先根本不知道有歸國期限,如 10/05 21:00
5F:→ InnocentMe: 果早知道有期限就會預先規劃服役就業,而不是快二十年 10/05 21:00
6F:→ InnocentMe: 之後才忽然要求這些中年男子家中經濟支柱丟工作返台一 10/05 21:01
7F:→ InnocentMe: 年,完全是強人所難。這些人服役後馬上除役,對國防能 10/05 21:01
8F:→ InnocentMe: 力貢獻小,反倒是作到管理階層本來計畫將公司搬回台灣 10/05 21:01
9F:→ InnocentMe: 的人,被迫將計畫中止。就有一位原本想將公司技術開發 10/05 21:01
10F:→ InnocentMe: 跟後台部門搬去台灣的人,本來依據國外薪資研究所可以 10/05 21:02
11F:→ InnocentMe: 八萬起跳之後工作兩年加到十萬四預計僱傭三、四個人的 10/05 21:02
12F:→ InnocentMe: 計畫被迫取消。現在正值徵兵募兵交替之際,大家都很情 10/05 21:02
13F:→ InnocentMe: 緒化的認為不公平,相信過幾年大家能夠冷靜下來從法治 10/05 21:02
14F:→ InnocentMe: 面思考後就會知道這整件事是有害無利的。 10/05 21:02
15F:噓 frodolai: 雇用三四個人是有多了不起可以成為閃兵的藉口, 別再洗板 10/06 03:07
16F:→ InnocentMe: 至於補充兵,還在懷第一胎或者懷不上第二胎呢?工作可 10/07 09:48
17F:→ InnocentMe: 以隨時請假嗎?現在國內外都不景氣,辭掉工作好找嗎? 10/07 09:48
18F:→ InnocentMe: 中年換跑道更加不易。如果家庭狀況經濟狀況允許返國當 10/07 09:48
19F:→ InnocentMe: 然最好,但是即使不返台,也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認定這 10/07 09:49
20F:→ InnocentMe: 些人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不能違反法律濫權追訴。 10/07 09:49
21F:→ A6: 你不服役就工作 是你自己的問題 10/10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