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SF (TedSF)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戶籍謄本關於結婚的問題
時間Thu May 11 09:22:52 2017
關於AIT的移民面試資料要求的現戶戶籍謄本,一定要有結婚的登記或註記嗎?
我們是2014在美國結婚所以只有美國的結婚證書,之後一直都沒有回台灣
所以戶籍謄本上面都沒有結婚的註記
想請問的是,如果申請現戶戶籍謄本上面沒有表明結婚
這樣AIT的移民面試會不會有問題?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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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156.5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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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dSF (50.156.54.135), 05/11/2017 09:24:03
1F:→ cchris: 你還來得及補登記,回台前去舊金山的台北經文處認證,就可 05/11 11:01
2F:→ cchris: 以在面談前完成全部手續 05/11 11:01
3F:→ cchris: 所以你的問題就不存在了 05/11 11:02
4F:→ TedSF: 謝謝C大 想請問的是 戶籍謄本的結婚欄是否為必要 因為我們 05/11 11:32
5F:→ TedSF: 的結婚證書不是在舊金山的轄區,認證可以郵寄(寄正本有風險) 05/11 11:33
6F:→ TedSF: 不然就得跑一趟 而且認證效期只有30天 有點麻煩 才想請教 05/11 11:34
7F:→ TedSF: 是否戶籍謄本一定要有註記配偶 05/11 11:35
8F:→ cchris: 那就去你的轄區,我只是舉個例子而已。美國的結婚證書可以 05/11 12:23
9F:→ cchris: 申請無限多份正本,所以你說的問題不存在 05/11 12:23
10F:→ cchris: 總之寄正本沒有風險,因為正本有無限多份。你誤解了美國 05/11 12:25
11F:→ cchris: 的證書格式 05/11 12:25
12F:→ TedSF: 多謝 因為如寄丟了我就得飛去我們原來的county再申請一份 05/11 12:26
13F:→ TedSF: 增加許多麻煩 05/11 12:27
14F:→ cchris: 理論上也可以郵寄申請更多份的證書正本 05/11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