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isondeng (allisondeng)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ESTA逾期停留(轉結婚)
時間Thu Feb 2 01:28:52 2017
想請問我的身分這樣應該如何處理
還請有經驗的人協助!感謝
男生:美國公民
女生:台灣公民
情況:用ESTA於12/17入境,當時跟家人一起來並對海關說停留一個月,目地是探親(親
戚住這裡)
其實我是有穩定交往男朋友,當時想說用此簽證在美國待兩個月,回台灣一個月,這樣反
覆過來跟男朋友同居試試看適不適合結婚
當時不知道其實並不能用ESTA一直反覆過來
問題:是否可以逾期停留再去city hall結婚
還是有什麼辦法解決?因為不想跟男朋友分開
Ps 男朋友先前有段婚姻正在離婚中(已分居超過一年半) 目前已通過離婚,只是等文件
簽完,礙於此事才沒有現在辦結婚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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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1首先,你沒有逾期;一般人免簽是拿到90天,檢查你的護照&i94 02/02 01:35
2F:→ cchris: 2esta不是簽證,所以你用詞錯誤;入境後改變目的調整身份ok 02/02 01:36
3F:→ cchris: 總之,在護照及I-94的官網確認你的停留效期,你的狀況很單純 02/02 01:37
4F:→ cchris: 就算移民官只給不到90天(很少見),也不是問題,程序都相同 02/02 01:37
5F:→ cchris: 有爬文就知道,公民配偶不怕逾期居留;確定他離婚趕快簽完 02/02 01:38
6F:→ weiweimouth: 確定他離婚離好離完整、確定他真的有要娶妳跟妳進入 02/02 14:11
7F:→ weiweimouth: 另一段婚姻 我覺得這比什麼都重要 02/02 14:11
8F:→ allisondeng: 感謝C大解釋 不好意思新手第一次發文 剛剛有爬文了! 02/02 15:25
9F:→ allisondeng: 目前確認可待到3/16 若對方離婚手續辦完會在期限內登 02/02 15:25
10F:→ allisondeng: 記 但是沒辦好會回台灣 如果此次待快3個月 下次大概 02/02 15:25
11F:→ allisondeng: 什麼時候再入境會比較妥當呢(爬文看到至少待在台灣 02/02 15:25
12F:→ allisondeng: 時間比美國要久) 16年4月跟9月入境大概10天此次較久 02/02 15:25
13F:→ allisondeng: 感謝!! 02/02 15:25
14F:→ allisondeng: 感謝W大關心! 男朋友已分居並完全無跟對方聯絡!感 02/02 15:29
15F:→ allisondeng: 情也是談了快2年遠距離才決定下一步! 02/02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