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2161816 (kinki)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婚姻綠卡申請寄出時間
時間Tue Mar 31 11:56:07 2015
Dear all
目前在申請婚姻臨時綠卡
已經與先生結婚,現在在準備資料中。
想請問大家申請表格寄出的時間何時比較安全呢?
因我是用ESTA 入境,ESTA 到期與I94都是4月中到期
請問我是否要在這兩個到期前寄出呢?
中間有去諮詢過律師一次,律師說即使超過期限再寄出申請表格也沒關係
但這樣容易被刁難嗎? 想詢問大家的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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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102.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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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gitwang: 不懂…這種事情不都是越早越好嗎?還需要等什麼……ㄇ 03/31 12:40
因為在等一些我們共同姓名的文件,希望準備齊全再寄出~
當然是希望在期限內寄出!
※ 編輯: k2161816 (76.102.95.82), 03/31/2015 12:43:23
2F:推 mirasaur: 建議就是期限內寄出,但因為公民配偶可以漂白,所以超過 03/31 13:28
3F:→ mirasaur: 期限也沒關係。 03/31 13:29
4F:→ cchris: 公民配偶的確不需要在身份過期前申請 03/31 13:33
5F:推 bride: 剛剛走完AOS 共同姓名的文件 我當初只有遞bank statement 03/31 14:28
6F:→ bride: 還有car insurance ID, 過程中沒有收到任何的REF 03/31 14:29
7F:→ bride: 面試的時候 有補上有共同姓名的health insurance還有其他 03/31 14:31
8F:→ bride: 一起出遊的機票 還有其他共同姓名的證明文件 03/31 14:32
9F:→ bride: 不過面試官 只看完公司的health insurance就說你們的關係 03/31 14:33
10F:→ bride: 應該是沒有問題 因為把配偶加進公司的健康保險是重要證明 03/31 14:34
11F:→ bride: 所以原po不需要等到所有的共同姓名文件都齊全再寄出 加油 03/31 14:35
12F:推 Frankenmuth: 我去年七月用ESTA入境 期限前送件 完全沒有送共同姓 04/01 03:35
13F:→ Frankenmuth: 名文件 綠卡前兩個禮拜收到 04/01 03:35
14F:→ keanur: 婚姻是真實的證明文件都只是輔助的 04/01 08:05
15F:→ shelly205: 我遞件除了結婚證書沒有任何共有文件/帳戶 04/04 05:11
16F:→ shelly205: 只有送一些共同旅遊訂票紀錄 04/04 05:12
17F:推 mirasaur: 我也是,跟樓上差不多,只有旅遊照片訂票紀錄 04/04 05:38
18F:→ k2161816: 謝謝大家的回應,辦這個真的好緊張呀… 04/08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