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ehow (shawn)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懷孕該如何選擇辦理何種移民簽證
時間Fri Jan 10 16:53:17 2014
再度感謝各位版大用心的回應,給了我其他的方向
不然我本來一直很困擾辦k1來不及怎麼辦...
總歸版大及爬文得到的一些資訊,我計劃先這樣做,不知有無需要修正的地方?
1)不辦K1,直接用ESTA進美國(盡量向海關爭取到>60天的停留期間)
2)進美國後立馬到法院辦公證結婚
3)入境60天後開始申請綠卡(送I130/485)
4)此時不管我ESTA期限到了沒,就繼續留在美國待產到小孩出生
其中有幾點需要再度釐清
A)因為我剛從美國待一個月回台灣,若我這次去海關只給我30天怎麼辦?
(建議入境60天後再開始申請綠卡)
就算超過海關給我的時間,我就硬留在美國再等轉身份嗎?
那申請綠卡時會不會說我現在"非法居留"在美國,而辦不下來?
B)因持ESTA入境無法在美國轉換身份,但是爬文有看到
若是公民的親屬可以!
所以就是等我入境到法院公證拿到結婚證明之後
就算我當初是用ESTA入境,但我已經是公民的親屬了,這件事就合理了,是嗎?
※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銘言:
※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銘言:
※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銘言:
各位版大好,這兩天我在網路上看了很多資料,但我目前的狀況有點複雜
想尋求大家的一些建議。
我剛從美國回來,男朋友是美國公民,我們預計本週要送出K1未婚妻簽證
但前天我發現已經懷孕三週,預產期是九月中,若按照K1辦理的速度(平均是5-8個月)
非常有可能在我還沒拿到K1簽證時就要生了,或是肚子太大有可能無法上飛機
婦產科醫生建議以我的預產期來看,最好七月中以前要上飛機會比較保險
若按照原本的計劃等拿到K1簽證到美國登記結婚,接著我就會有我先生的醫療保險
我先生住在東岸,根據我在網路上看的資料,在東岸生小孩會比西岸高很多
更別提若沒有保險了
現在我能想到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將K1簽證送出,如果幸運半年以內就拿到簽證,就可以合法的入境然後結婚生下小孩
但如果辦理時間太久,來不及在七月中之前上飛機,在等待的同時,就先拿觀光簽
到美國生小孩,然後再回台灣坐月子,順便等K1簽證。
----->風險:若海關看到我大肚子不見得讓我入境(或是會把我帶到小房間),生完回台
灣再拿K1入境美國,不曉得會不會被刁難或是之後要申請綠卡很麻煩。
(2)先不要送K1的申請,等到年中時拿觀光簽入境美國,網路上有人說需等待60天,也有
人說不需要等待,可以直接去辦結婚。但目前ESTA停留美國最長是90天(實際可以停留
的天數也要看海關決定),如果我先拿觀光簽進去,在我轉成結婚簽的這段期間都不能
超過海關給我的停留天數嗎? 我就是想用這段時間生小孩的,不曉得這樣子的時間點
該怎麼抓。
----->風險:若海關給我的停留時間只有一個/一個半月,根本不夠我轉結婚簽跟生小
孩的話,那我是不是就變非法居留? 轉成結婚簽後不知要多久才能有先生的醫療保險
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可以申請K1未婚妻簽證,等待平均5-8個月後再到美國辦結婚。
這樣絕對是最沒問題又合法的流程,可是現在居然有了寶寶...
這種案子在網路上幾乎找不到可以參考的方法
有朋友建議我乾脆就在台灣生下孩子再過去美國,但也必須考慮很多層面的問題
例如: 公婆在事隔一年後,就看見"號稱"是自己孫子的本人,在懷孕的過程完全沒參與
老人家的心裡會不會有懷疑或不是滋味呢?
再來,這十個月中很有可能爸爸都無法參與(因為工作的關係不一定能這麼隨意的請假)
我在台灣等於是還沒結婚的狀態,我要一個人面對其他人異樣的眼光(或多或少都有一些)
也得一個人去產檢去迎接每一個懷孕美好的過程
最後,若生下孩子再辦K1簽證,是不是就得再多加一個K2簽證?等於說不能我在懷孕的期
間,美國的爸同時送出K1簽證,因為等我生完再過去美國時有兩個人,不就等於簽證無效
要重頭再來?
目前我有打給AIT想問一下我的狀況(但今天打去時他們已下班,要明天才能撥)
也要我男朋友在美國找律師諮詢我們的狀況
婦產科醫生那時有問我,這孩子是不是預期中的
我跟我男朋友都想要這個孩子,但時間點很不對,根本不知該用什麼簽證入境
醫生也告訴我,現在三週是胚胎,如果妳不想要的話,可能必須在一週做決定
再一週很可能就有心跳了...
這感覺非常非常非常的差,好像我必須要跟時間賽跑
現在的狀況真的很複雜,不曉得能不能得到一些相關的資訊或建議呢?
非常謝謝耐心讀完這篇文章的你們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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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91.60
1F:→ miluco:我不是衛道人士,不過我覺得小孩最好不要亂拿 01/10 04:16
2F:→ miluco:尤其這種已經論及婚嫁,就好好把小孩生下來.至於在哪裡生 01/10 04:16
3F:→ miluco:只要有結婚的打算,無妨,就算在台灣生她/他一樣會有美國國籍 01/10 04:17
4F:→ miluco:差別只在於他/她可能以後不能選美國總統. 01/10 04:17
5F:推 tunababy:基本上最近我還沒聽到台灣人因為大肚子被送回台灣的... 01/10 04:46
6F:→ tunababy:以你的case來說,拿免簽都沒事了,我不覺得你會有問題.. 01/10 04:47
7F:→ tunababy:保險等你結婚應該馬上就可以辦,也不會有問題... 01/10 04:50
8F:→ poohsan:為何不在台灣生完, 再辦身份,一來省錢二來省風險? 01/10 06:18
9F:→ FeiFeiA:單就保險的部分,我婚前就已經用domestic partner依附在我 01/10 07:00
10F:→ FeiFeiA:先生的保險理了。可以請你另一半去問問看! 01/10 07:01
11F:推 stlucia:很難在美國生完馬上回台坐月子 飛機、生產傷口、新手媽媽 01/10 07:11
12F:→ miluco:美國人沒什麼人在坐月子,一樣活得好好的,如果另一半是 01/10 07:49
13F:→ miluco:白人,我想應該不會要求做月子,除非OP自己想做. 01/10 07:49
14F:→ miluco:但新手媽媽的確需要有人幫忙,如果有家人另一半在身邊會好 01/10 07:50
15F:→ miluco:很多.其實在美國在台灣生都可. 01/10 07:50
謝謝大家給的意見,我會請先生去查能不能在婚前就把我加入保險。要生下來是我的目標
但我需要想該用什麼簽證進入美國,ESTA入境若只給我兩個月的停留時間,也許我根本來
不及在美國用觀光簽轉結婚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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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cchris:ESTA不是觀光簽;絕大多數人都拿到6個月;一般觀光客都沒事 01/10 08:42
17F:→ cchris:事實上一般專程來美國生產的孕婦,和外國都有強烈連結,很ok 01/10 08:43
18F:→ cchris:所以這些專門來生產的人都沒問題;因為她們不可能逾期居留 01/10 08:43
19F:→ cchris:時間到了就會馬上帶寶寶走人;原po需要包裝成像她們一樣才行 01/10 08:44
20F:→ cchris:打錯字;我是說ESTA是免簽,不是觀光簽,絕大多數人都3個月 01/10 08:44
上美國在台協會看esta最久可停留90天,所以若我想超過90天,還是要再去AIT辦B1觀光
簽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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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91.60
21F:→ nnhsu:妳如果就要待在美國等生產,不打算離開,用ETSA進美國, 01/10 08:51
22F:→ nnhsu:60天後提出綠卡申請,提出後到拿到綠卡身份轉換起是合法居留 01/10 08:53
23F:→ nnhsu:約4個月妳就能拿到綠卡了,公民配偶一點也不難,只是拿到 01/10 08:54
24F:→ nnhsu:旅行証前妳不能離開美國就是了 01/10 08:55
25F:→ nnhsu:補充:一入境就去結婚,60天後再提出綠卡申請 01/10 09:03
26F:→ cchris:你辦B簽證是99.9%不會過的;唯一可行的就是ESTA進去結婚 01/10 09:18
27F:→ cchris:另外,在美國生小孩後回台灣坐月子是不可行的,剛生產不適合 01/10 09:19
28F:→ cchris:我覺得流程本身不難,但新手媽媽在美國懷孕待產無台灣家人 01/10 09:21
29F:→ cchris:我會建議在台灣生完再去;綜合各方面優點還是稍勝過缺點 01/10 09:22
30F:→ Shinehow:謝謝各位,目前看來似乎在肚子還沒很大前用esta入境 01/10 09:28
31F:→ Shinehow:是個很好的選擇,那通常轉結婚簽是去city hall登記就好? 01/10 09:29
32F:→ Shinehow:還是說一樣要送i129表格跑流程呢?所以不管結婚簽需辦多久 01/10 09:30
33F:→ Shinehow:不管海關給我esta多久的期間,我就在那等到生完就好對不 01/10 09:30
34F:→ Shinehow:有朋友也建議我生完再去,但這整個過程我還是希望老公在 01/10 09:31
35F:→ Shinehow:而不是一個人生完把孩子抱過去(老公那有家人可幫做月子) 01/10 09:32
36F:推 Davin:基本上只要進的了海關就無敵了,另外補一句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01/10 09:46
37F:→ cchris:任何人都有結婚的權利,外國遊客也行;買個許可證就可辦婚禮 01/10 10:17
38F:→ cchris:或是直接預約政府的公證結婚服務(也是一種婚禮) 01/10 10:17
39F:→ cchris:移民的手續,和結婚無關;請您在板上爬文;境內送出130及485 01/10 10:18
40F:推 maxisam:你擔心給你多長時間是沒有用的 B2也可能給你兩個月 01/10 11:24
41F:→ maxisam:基本上很難證明你有3個月的旅遊計畫 然後金錢支持 01/10 11:25
42F:→ maxisam:我前幾天去AIT才看到一個被問到爆 我沒聽到結局 01/10 11:25
43F:→ maxisam:那天AIT大放送了 80%的人都只問一句話 那個人還被問很久 01/10 11:26
44F:→ maxisam:在美國生沒有比較好 唯一優點是小孩可以選美國總統 01/10 11:27
45F:→ nnhsu:先弄清楚,沒有什麼結婚簽這種簽證,只有綠卡,觀光,工作,學生 01/10 12:37
46F:→ nnhsu:辦結婚跟辦簽證或辦綠卡是兩回事 01/10 12:38
47F:推 nnhsu:跟公民結婚,可直接辦綠卡,file I-130, 在美國在台灣都可辦 01/10 12:41
48F:推 maxisam:K1應該可以戲稱結婚簽吧? 01/10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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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91.60
49F:→ cchris:1越爭取表示該旅客風險越高,越容易被遺返,不想待很久者安全 01/10 16:55
50F:→ cchris:你只要入境成功即可,給多久都不重要;公民配偶可非法居留 01/10 16:56
51F:→ cchris:前面已經有網友解釋過了,公民配偶不怕黑掉,逾期再久也能辦 01/10 16:57
52F:→ cchris:2不必立馬,有空再去就行;結婚不是由法院辦理,而是由縣政府 01/10 16:57
53F:→ cchris:公證結婚也是由縣政府處理(某些地區縣/市合一,那就市政府) 01/10 16:57
54F:→ cchris:AB 如上述,結婚完就無敵了;不論給多久,都建議60天後才辦 01/10 17:01
55F:→ cchris:總之,你最好不要企圖待很久;應該要顯得不是很想待太久 01/10 17:02
56F:→ cchris:例如你有一個時間不長的回程機票,也有完整的短期旅遊計畫 01/10 17:03
57F:→ cchris:機票旅館都準備的很充裕;回程機票一定要有,否則不能上飛機 01/10 17:03
58F:→ cchris:回程機票就訂個短一點的,例如幾星期,反正都一樣是丟到水裡 01/10 17:04
59F:→ cchris:來回機票的錢就不要省了,沒多少錢;也只比單程票貴一點點 01/10 17:05
60F:推 cassine:A)逾期居留就是黑掉,然後結婚後用I-601A漂白回來,不漂白 01/10 17:13
61F:→ cassine:就是繼續黑 01/10 17:13
62F:→ cassine:B)就是這樣,公民配偶子女是無敵的 01/10 17:14
63F:→ cassine:還有請不要使用Repost,大家會爬文你不用重貼一次,否則都 01/10 17:15
64F:→ cassine:不知道你新增的問題在哪裡。要來問問題就要讓人知道問題在 01/10 17:15
65F:→ cassine:哪裡,否則人家誤解或是答非所問最後有損失倒楣的還是自己 01/10 17:16
66F:→ cassine:你剛在美國待一個月,又要再來一定會被問入境目的,無論如 01/10 17:17
67F:→ cassine:何要掰出一個說得過去的故事,才進得來。被拒絕入境的話就 01/10 17:18
68F:→ cassine:變成你未婚夫必須回台灣跟你結婚才有辦法救,其實請你未婚 01/10 17:19
69F:→ cassine:夫回台灣一趟跟你公證結婚然後你在台灣乖乖待產順便辦綠卡 01/10 17:19
70F:→ cassine:也許才是最好的選擇也說不定 01/10 17:20
71F:→ cassine:待產、月子、綠卡的問題都可以一起解決,又不用擔心被拒絕 01/10 17:20
72F:→ cassine:入境或是出什麼狀況應變不來 01/10 17:21
73F:→ cassine:你越是想要跟移民官爭取,移民官越會懷疑你的動機,如果沒 01/10 17:23
74F:→ cassine:答好,下場通常就是給很短居留期限或是拒絕入境。反而用很 01/10 17:23
75F:→ cassine:普通的理由也不積極爭取的人不會被懷疑而通常給較長的時間 01/10 17:24
76F:→ cassine:可惜你不是,而且八成會被問,因此一定要準備好說詞 01/10 17:25
77F:→ Shinehow:那我應該跟海關說待4或5週,同時準備好回程機票還有 01/10 17:43
78F:→ Shinehow:請公司開在職證明給我,若海關懷疑我的動機我就拿出證明 01/10 17:44
79F:→ Shinehow:讓他知道我是要回國的!!應該可以降低他疑心厚= =+ 01/10 17:44
80F:→ Shinehow:剛找了些I601的資料,2011年裡通過I601豁免的案子是84% 01/10 18:01
81F:→ Shinehow:所以透過I601漂白好像還是會有些風險的樣子 01/10 18:01
82F:→ Shinehow:這部份等到美國要轉換身份時,好像請律師會比較保險 01/10 18:13
83F:→ masaco:所有人都要辦 I601A嗎?我以為是非法進入的人才要辦? 01/10 19:58
84F:→ masaco:阿~沒問清楚~所有逾期居留的人都要辦I601A嘛? 01/10 19:59
85F:→ masaco:還是非法進入美國的人才需要辦? 01/10 20:01
86F:推 cassine:只要有任何非法的居留就可以用I-601A漂白,非法入境自然是 01/11 02:18
87F:→ cassine:非法居留、ESTA逾期居留也是非法居留,兩者都適用 01/11 02:19
88F:→ cassine:ESTA一定要有回程機票才上得了飛機,所以回程機票不能證明 01/11 02:20
89F:→ cassine:什麼東西。要不要放你進來由移民官做決定,但如同之前所講 01/11 02:20
90F:→ cassine:的,你只要能夠「進來」就可以安心了,最怕是「拒絕入境」 01/11 02:21
91F:→ nnhsu:小小建議:不要刻意爭取停留期,約刻意嫌疑越大,越拿不到 01/11 05:33
92F:→ nnhsu:表現輕鬆正常,說美國很大很好玩玩不夠,機會還大些 01/11 05:34
93F:→ nnhsu:美國公民配偶要從逾期漂白,其實不難,要絕悟是這次進去到拿 01/11 05:35
94F:→ nnhsu:到旅行証前都不能離開美國,台灣家裡有事妳回不來就是了 01/11 05:36
95F:→ cchris:建議機票開越短越好,越像觀光客;2星期算是最像的了,不要貪 01/11 09:54
96F:→ Shinehow:因非法居留會有三年或十年期不得進入美國的禁令,所以才 01/11 12:29
97F:→ Shinehow:要透過I601漂白,但網路有說在等待結果判決前,有可能 01/11 12:30
98F:→ Shinehow:要先回台灣幾個星期等待判決結果,是這樣子嗎? 01/11 12:30
99F:→ Shinehow:還是說,因我已經先送I485,所以可以合理留在美國等結果 01/11 12:31
100F:→ Shinehow:不需受I601等待判決需出境的限制呢? 01/11 12:31
101F:→ miluco:我實在不知道你在擔心什麼.基本上就買個機票過來結婚 01/11 13:32
102F:→ miluco:像一般觀光一樣過來,做個旅遊計畫,買個來回機票. 01/11 13:33
103F:→ miluco:然後就算身分黑了就黑了,公民配偶子女就是無敵. 01/11 13:34
104F:→ miluco:到時候就算被質疑婚姻的真實性,你肚子都大了,還有什麼好 01/11 13:34
105F:→ miluco:怕的,移民局也不會驗DNA阿,會相信你的 01/11 13:35
106F:推 cassine:勸你不要太貪心,否則到時候因小失大 01/14 02:37
107F:→ cassine:I-601A的一個充分條件是I-485要是Pending狀態,你一旦離境 01/14 02:40
108F:→ cassine:I-485馬上失敗,個人認為就不符合Pending狀態 01/14 02:41
109F:推 nataschalin:原PO要考慮一下在美國保險問題喔, 有保險可以省很多, 01/14 13:37
110F:→ nataschalin:尤其產檢是定期要做的, 可先詢問先生公司, 他們的保險 01/14 13:38
111F:→ nataschalin:制度是要有結婚才能加保妳, 還是"未婚妻"身份就可加保 01/14 13:40
112F:推 nataschalin:也有公司會規定加保後一個月後才能生效,可先規劃考量 01/14 13:46
113F:→ Shinehow:謝謝!!現在請未婚夫正在問保險公司是否現在可以先加入我 01/17 00:25
114F:→ Shinehow:另外還有兩個小問題想求解!!第一~I601中有個條件是非法居 01/17 00:25
115F:→ Shinehow:留超過180天者可以申請,那如果我很幸運在半年內就結婚 01/17 00:26
116F:→ Shinehow:也透過I130/I485拿到綠卡了,是不是就不需要再送I601? 01/17 00:27
117F:→ Shinehow:不需要擔心我曾非法居留這一塊,因為我已經拿到綠卡了?! 01/17 00:28
118F:→ Shinehow:第二~我有再去看I601內容,在等待判決結果前 01/17 00:28
119F:→ Shinehow:我必須回台灣的大使館(應該是去AIT)面試,並且等待結果 01/17 00:29
120F:→ Shinehow:有人知道在等待這個判決大概會需要多久嗎?網路上有一個案 01/17 00:30
121F:→ Shinehow:例是說他老婆當初是非法居留,送I601後她回祖國等了幾個 01/17 00:30
122F:→ Shinehow:星期的判決加面試才能再回去,只是想知道若我真的需要回 01/17 00:31
123F:→ Shinehow:國,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謝謝!!! 01/17 00:31
124F:→ keanur:千萬不要爭取居留天數,隨他給...進去了真的有跟公民結婚 01/18 18:51
125F:→ keanur:基本上你就是大無敵了,醫療的支出才是需要擔心的! 01/18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