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zazazazaza (XD)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綠卡配偶申請問題
時間Fri Aug 30 15:21:50 2013
大家好 我的狀況是
男朋友2013/1拿到綠卡 現在是學校有給薪水在念書 預計年底畢業
我的F1於2013/5到期 2013/8/13拿B2簽證入美(簽證有效期6個月)
原本想等男友年底畢業找到工作後 我申請工作地點附近的學校念語言學校拿F1
再結婚送綠卡配偶的申請 (之前不知道I-130不會影響F1申請 >"<)
最近發現F2A大放送才來仔細研究
想請問
1.若B簽入境一個月後結婚(約九月中),會影響I-485送件嗎?
2.若我在九月底前送出I-130/I-485/I-765/I-131,這樣就可以合法待在美國,
直到拿到回美證(I-131結果)嗎?
(因為知道十月排期大概會延後,那這樣還可以享受送出去I-485的好處嗎?)
3.男友媽媽是公民,我們的household是可以只算我和我男友兩個人嗎?
這樣年收入是超過貧窮線$19387就可以了嗎?
男友今年暑假有實習,實習薪水是不是也可以加進來?(要加上實習的薪水才會超過貧窮線)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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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0.141.241.74
1F:→ cchris:1很多律師不建議這麼做 2可 可 08/30 15:27
2F:→ poohsan:好像要五倍的最低收入的存款 08/30 16:45
3F:推 cassine:很多律師認為B簽證入境後要90到120天比較不會有移民詐欺 08/30 21:33
4F:→ cassine:的疑慮 08/30 21:33
5F:→ zazazazazaza:謝謝回答^^ 08/31 05:02
6F:→ zazazazazaza:p大:看說明書理解是收入不到125%貧窮線的部分才要有 08/31 05:03
7F:→ zazazazazaza:5倍不足部分的存款 08/31 05:04
8F:→ poohsan:我不知道實習算不算是正職,所以我以沒工作來計算的 08/31 05:15
9F:→ zazazazazaza:p大:正職是以W2報稅數字來看嗎(因為平常學校也是有 08/31 07:07
10F:→ zazazazazaza:收入需要報稅) 08/31 07:10
11F:推 l23:男友去年和前年收入有超過貧窮線嗎? 沒有的話還是需要別的證明 09/02 23:41
12F:→ zazazazazaza:感謝樓上的回答!! 09/04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