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綠卡替配偶申請綠卡的時間點及程序
時間Thu May 23 00:04:37 2013
※ 引述《flashring (My Maktub)》之銘言:
: 經爬文,已知綠卡幫配偶申請綠卡會帶來種種不便
: 目前情況是男方持綠卡,女方預計以F1簽證入美
: 以下兩種方式想知道何種為佳
: 1.女方持F1入美,約60~90天後辦理結婚,並遞交I-130表格
: (有的說法60天已足夠,但有的說最好90天以上,何者為真?)
沒有差別
I-130不影響居留身份,人在不在美國都沒差
: 此法最為穩當,但提出I-130的時間會因此而延後4~6個月
: 2.女方在台簽證面試完,確保取得F1後,於台灣辦理結婚,並提交I-130表格
: 此法可能有許多隱憂,但優點就是可以盡早提交I-130,進入排期
: 另外,提交I-130之後,當女方F1到期回台
: 之後是建議辦理B2簽證還是以ESTA入美為佳,甚至再次辦理F1?
都可以
I-130對非移民簽證的影響不大
很多案例都是正在排期的人成功的取得B/F這一類的簽證
: 是否會因為pending身分或是配偶在美國的情況而遭受刁難?
並不會單純因為這樣而被刁難
排期還沒排到的人,無法移民,所以持簽證入境後,通常會準時離開,符合發簽證的規定
如果面試官認為你「這次」並不是要來觀光、讀書,才會拒絕你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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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9.123.4.228
1F:推 cassine:移民意圖主要試看有無遞出DS-230或是I-485,我個人是已經 05/23 00:20
2F:→ cassine:遞出DS-230卻還是用F-1入境成功沒被拒絕,當然F-1是在申請 05/23 00:21
3F:→ cassine:DS-230之前就拿到的 05/23 00:21
4F:推 flashring:主要是爬文看到某些案例,是憑觀光簽證入境,短時間內 05/23 02:04
5F:→ flashring:辦理結婚遞交I-130,卻被駁回,因被認為是預謀結婚 05/23 02:05
6F:→ flashring:所以才會有入境後過兩三個月再申請的想法。 05/23 02:06
7F:→ flashring:另一種在台拿到F1後即辦理結婚並遞交申請,只要是怕 05/23 02:06
8F:→ flashring:女方憑F1入境時萬一被移民官問到,可能也會被認為是預謀 05/23 02:07
9F:→ flashring:所以C大的意思是這兩種方式都可以,都很安全的意思嗎 05/23 02:09
10F:→ flashring:如果是這樣,第二種方法可以提早幾個月就遞出申請 05/23 02:11
11F:→ flashring:看起來比較有利 05/23 02:12
12F:推 cassine:總有風險的,你可以先登記結婚,然後送出I-130,申請F-1簽 05/23 04:18
13F:→ cassine:證時記得表明是I-130 pending,簽證官要是問哪個類別就回 05/23 04:18
14F:→ cassine:答F2A,現在排到兩年前。還不至於立刻要送I-485或DS-230 05/23 04:20
15F:→ cassine:注意發I-20的學校好壞可能會有影響,如果是好學校不用怕 05/23 04:22
16F:→ cassine:語言學校或是社區大學有可能會被懷疑是想要去那邊長期停留 05/23 04:22
17F:→ cchris:四樓:你看錯了,會被認為入境目的有詐欺的是送出I-485的情形 05/23 06:05
18F:→ cchris:和公民結婚者,同時送出I-130及485;所以你誤以為問題是I-130 05/23 06:06
19F:→ cchris:其實問題是一樓說的I-485或DS-230;和I-130沒有關係 05/23 06:07
20F:推 flashring:了解了,感謝!! 05/24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