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gumi7 (Megumi)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回美證寄發遺失,USCIS要求我重新申請?
時間Tue Feb 5 23:49:46 2013
版上的大家好,
今年為了學業的緣故需要回台,大概一年多都無法回美國所以暑假申請了白皮書。
USCIS 的Case status追蹤顯示去年審核通過,
並於12月中就已經寄發,若30天內都沒收到再致電詢問。
一直到今年一月底美國的家人與登記地址都沒有收到,
致電詢問後USCIS表示應該是寄丟了(lost in mail),
必須要重新填寫Form I-131,
並再繳一次fee!!! (加上biometrics collection fee好像就要$600美金了 @@)
之前有成功申請過一次的經驗,
申請回美證要在境內才能送出申請表,並且等待一個月左右後於通知的日期去按指紋。
但我現在短期內真的無法回美國一個月之久!!
畢竟就是因為今年連短期都無法入境停留,才申請Travel document的。
(而且郵件寄丟又不是我的責任!!為什麼一句話就要我重新安排行程申請繳費)
目前有寫e-mail去AIT和USCIS解釋並詢問,
AIT高效率地回了信表示此為USCIS業務無法回應。
寫給USCIE的信也是迅速接到系統自動回覆的信件表示,
歡迎我的來信,但若是他們認定是必須透過客服電話連絡的issue他們是不會回信的。
而目前過了一天還沒收到回信,看來是不太可能收到,或可預見會得到類似的答案。
雖然覺得非常不合理而無奈,
但想請教版上的各位是否有類似郵寄的疏失,
最後申覆成功重新issue而不用重辦的嗎?
現實方面,上次離境美國是9月中,
距離離境半年的規定就是今年二月中,但是我即將開學現在連回去幾天都無法。
這樣拖下去就超過半年了,最多就是等六月底放暑假時再入境,
屆時會不會被刁難呢?
以前入海關時曾經有被口頭警告過不能超過半年。(那次大概離境九個月左右)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如果USCIS堅持要求我重辦,
我是否還是要排除萬難請假回美國重新申請?
但如果要堅持申請時人在境內和等按指紋,恐怕得耗時一個月有很大的困難。
謝謝各位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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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26.113
1F:推 ccshan:拍拍。記得保留所有通訊紀錄,尤其是USCIS說寄丟了的說明 02/06 10:05
2F:→ megumi7:我有保留USCIS推測郵件寄丟的email,是可以用來argue嗎? 02/0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