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kalala (Belive)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關於申請公民時間的問題
時間Thu Jan 31 10:47:04 2013
大家好~~
我在算我何時可以符合資格申請公民時,
遇到一點問題,爬文後還是太清楚,所以想問問大家,
事情是這樣的:
我於 06/29/2009 開時拿綠卡,
將於 06/29/2014 五年期滿
我在 05/28/2011~06/21/2012都待在美國讀書,
之前都是在跑綠卡,但都沒有離境超過6個月,
而現在 12/10/2012之後都會一直待在美國工作,
想請問大家我可以在哪時遞交申請書?
(1) 06/06/2014 時就滿足2年半都規定
所以我可以提前3個月申請,於03/6/2012遞件
(2) 因為綠卡滿五年為 06/29/2014
所以是滿五年的時候遞件
請問大家,我應該何時才可以開始遞件???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97.82.229
1F:→ ndr:我會在滿足兩年半那天才遞. 01/31 13:06
2F:→ cchris:6/29/2014往前倒退90天,也就是3/31/2014 (官網有計算器) 02/01 02:34
3F:→ cchris:重點要拿卡滿五年,而且五年內要住兩年半;沒滿五年就沒資格 02/01 02:35
4F:→ ndr:看過有人在滿五5年減90天前遞件,結果審到時還沒滿足兩年半, 02/01 03:03
5F:→ ndr:結果退件外加申請費就這樣浪費了. 02/01 03:04
6F:→ cchris:居留時間不滿一半的話,根本不合規定;兩個都要滿足才行 02/01 03:44
7F:→ cchris:此例看起來在滿五年的時候,已經居留兩年半,所以無此問題 02/01 03:45
8F:→ cchris:而原po在滿兩年半時還沒滿五年,所以若3/6/2014遞件就會退件 02/01 03:47
9F:→ ndr:印像中只有滿五年前90天可以遞件的事,沒聽過住滿2.5年前90天 02/01 04:19
10F:→ ndr:可以遞件的事,所以3/6/2014這個日期好像算是沒有意義? 02/01 04:21
11F:→ ndr:還是有什麼小的不知道的新規定.... 02/01 04:22
12F:→ cchris:沒有意義,但原po似有誤解,而就這樣問的,只能這樣完整回答 02/01 06:03
13F:→ Rikalala:謝謝樓上兩位前輩的詳細解說~我比較清楚了,想在請問一下 02/01 11:49
14F:→ Rikalala:所以我如果在滿五年前90天遞件,有可能審到我時,我還沒 02/01 11:54
15F:→ Rikalala:滿兩年半,會一定被退件嗎?可是我五年內一定會住滿2年半~ 02/01 11:56
16F:→ Rikalala:還是一定要滿兩年半在遞件比較保險??謝謝大家的幫助! 02/01 11:57
17F:→ ndr:請參考一樓推文 02/01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