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ilshiny (失落的天空)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結婚綠卡問題
時間Thu Jul 12 22:19:16 2012
我和我先生(美國公民)今年已在台灣結婚
也拿到了英文結婚證明
目前要準備辦綠卡(從台灣辦)
我們的I-130都寫好了
但還有一個問題
文件上說要附上證明
如房租契約,證明我們住在一起
但我們當初的契約只有我的名字在上面
聯名戶頭,我問過台灣的銀行,都沒有辦這項
小孩,我還沒有打算生丫
所以最後一項,我請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綠卡,幫我們寫一封信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很弱?或是版上的各位有其他更好的建議呢
謝謝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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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80.112
1F:→ ashenbaby:聯邦銀行,渣打銀行有joint account 07/12 23:40
2F:→ dunchee:有沒有辦婚禮?有的話-> 照片 過去交往/出遊的照片(照片 07/12 23:58
3F:→ dunchee:有日期更好,拿多年前拍的,至少能證明交往多年 07/12 23:59
4F:→ dunchee:你先生有沒有任何的...statement(問你先生)是寄到你(們)家 07/13 00:00
5F:→ dunchee:? 這能證明他在那住所住了多年(也是拿多年前的) 07/13 00:00
6F:→ dunchee:"所以最後一項..."-> 這也是方法。不要管"弱",有總比沒有 07/13 00:01
7F:→ dunchee:好 07/13 00:01
8F:→ dunchee:你也應該問你先生,一些細節作法他應該知道(除非他只是有 07/13 00:01
9F:→ dunchee:公民身份,但是不熟悉美國作法) 07/13 00:02
10F:→ Ranch99:婚姻移民是少數除了結婚證書以外還需要另外證明「實際」婚 07/13 12:25
11F:→ Ranch99:姻關係的,要是原po先生很熟這類作法那搞不好還比較奇怪.. 07/13 12:26
12F:→ smailshiny:謝謝各位!因為我先生沒有辦法相關的文件,所以也不懂 07/13 21:55
13F:→ smailshiny:打錯,沒有辦過相關的...我會再找渣打和聯邦問問 07/13 21:55
14F:→ smailshiny:再一併準備一些記錄,謝謝你們了 07/13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