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udelaire (起坐不能平。)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持AP入境問題
時間Tue Sep 16 13:43:22 2008
我最近才在研究AC21的事情,跟原po的狀況不太一樣,
不過幾件事情還是可以參考。
原po配偶拿的應該是H1吧?如果是H1 holder,
公司依法律必須在離職之後report給USCIS,
所以就算因為之前公司沒有withdraw I140而過了,
在I485的部份,如果沒有找到下一家公司,
審核的時候有H1B被前一家公司取消的資料,
有可能就直接denial。
這部份沒有工作的資料,
最後在naturalization的時候也可能come back to haunt you,
所以如果因為這樣拿到綠卡,最好還是等五年的期限不包括失業那段再說,
這是我公司的律師跟我說的。
至於AC21,我想經歷的人應該比較少,
最近我對這玩意做了點功課,也跟律師問的滿詳細的。
基本上這玩意沒有什麼表格要填,新公司只需要寫一封信給USCIS,
表示這個case被轉移到新公司了;
因為這玩意甚至沒有回條號碼,也沒有正式的form要填,
在USCIS的priority是很低的,可能差不多等你拿到公民,
USCIS才會有機會看到那封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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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43.70.89
1F:推 chenkun:基本上我老婆是OPT->AOS的情況,沒有H1 09/16 14:06
2F:推 TripleC:我們公司的印度人本來485後半年都想跳, 但他們跟我說, 他 09/16 14:14
3F:→ TripleC:們看到不少例子使用AC21, 結果因為審批的移民官員不懂一些 09/16 14:14
4F:→ TripleC:職位的title, 就直接reject, 不知道是真是假 09/1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