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ve (紐約好冷啊)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剛拿到綠卡,該怎麼把台灣女友接來美國?
時間Fri Mar 16 10:42:13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是不錯用。但境內轉換身份適合長住美國的人,不適合長住台灣的人
: 若長期不在,卻在美國申請境內轉換身份,申請常常會被刁難
: 總之,若辦境內轉換(I-485),最好長住美國,不要長住台灣
: I-485的好處是,很快就可拿到EAD工作證,在拿到綠卡前就可做任何工作。
聽您這麼分析,我想只要她能自己進出美國和做任何工作,那應該就夠了。
比拿觀光簽證不能打工或拿學生簽證繳學費都還好的選擇。
若她不能藉這次申請拿到綠卡,等我拿到公民再申請一次也行,是嗎?
: : 請問這應該較久吧? 要先等通過,再等移民簽證下來?而且之前可能都不能入美?
: 沒特別久,以前甚至穩定的比I-485快,現在I-485加速後,較不熱門
: 移民簽證下來之前,可以用H4簽證(H1的眷屬)短期赴美,不會受到刁難。
: 我不建議你境內轉換,除非她已經要長住了
: CP才適合你
: 還有辦個H4簽證會很有用. H4是非移民簽證,卻允許移民意圖, 才是王道
: 你也可以先在台灣公證然後她辦H4, 這樣就不用擔心B1入境的複雜局面。
缺點就是若這幾天我綠卡突然下來了,H1B,H4就自動作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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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4.90.54.143
1F:推 cchris:H4可搭配綠卡一起辦.你拿到時她的CP也快了 70.137.152.194 03/16 12:01
2F:推 miluco:你拿到公民最快也是五年後的事情了 70.60.221.66 03/1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