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剛拿到綠卡,該怎麼把台灣女友接來美國?
時間Tue Mar 13 09:40:15 2007
※ 引述《saive (紐約好冷啊)》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不至於。若已有觀光簽證,只是身份從未婚變成已婚,並不會讓觀光簽證作廢
: : 就算配偶是公民或綠卡或等待綠卡,只要謹慎處理,偶爾來美國短期「觀光」不會不行
: : 只是入境時要如何面談,是一大關鍵,沒溝通好可能會遇到麻煩。
: : 當然簽證過期後要重新申請就是另一回事。
: 不好意思,這問題愈仔細想,愈有更多的問題,也謝謝您回答.
: 請問過海關面談時該如何對應較好?會問是否老公在美?她是否該強調在台灣還有教職?
這是個深奧的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強調和台灣的連結是必要的。
: 她簽證還有四年才過期.
: : 這是你幫他申請的。若申請時她剛好在美國,申請I-485轉換身份成綠卡後,
: : 就可以長期留在美國,不必離境。(也不在擁有觀光身份)
: : 也可以同時申請旅行證,效期內可以離開美國,再用Advance parole回到美國
: 若她六月來,我和她結婚公證完就去follow to join行嗎?
如果你綠卡還沒通過就行。
: 有沒有說要公證完半年還是多久之後才行?Advance parole是否八月底前會下來?
沒有限制,只要綠卡通過前結婚就行
AP通常三個月以內或更快
: 若來不及,我寄回去台灣給她應該也成,反正是用在入境?
不行,沒有收到AP旅行證就出國,等於「放棄」綠卡申請 (除非她已經是H4身份/簽證)
: 我們公司的大陸人拿了H1B,也沒回美國在大陸領事館,都是用Advance parole
: 看他一年來回個好幾次,所以我想Advance parole是很方便的通行證.
是不錯用。但境內轉換身份適合長住美國的人,不適合長住台灣的人
若長期不在,卻在美國申請境內轉換身份,申請常常會被刁難
總之,若辦境內轉換(I-485),最好長住美國,不要長住台灣
I-485的好處是,很快就可拿到EAD工作證,在拿到綠卡前就可做任何工作。
: : 若申請時她不在美國,就要等通過以後去AIT辦移民簽證 (consular processing)
: 請問這應該較久吧? 要先等通過,再等移民簽證下來?而且之前可能都不能入美?
沒特別久,以前甚至穩定的比I-485快,現在I-485加速後,較不熱門
移民簽證下來之前,可以用H4簽證(H1的眷屬)短期赴美,不會受到刁難。
我不建議你境內轉換,除非她已經要長住了
CP才適合你
還有辦個H4簽證會很有用. H4是非移民簽證,卻允許移民意圖, 才是王道
你也可以先在台灣公證然後她辦H4, 這樣就不用擔心B1入境的複雜局面。
: 謝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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