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王又曾的例子..
時間Wed Feb 7 05:52:51 2007
※ 引述《shaopin (瑋美絕倫)》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VISA 看板]
: 作者: shaopin (瑋美絕倫) 看板: VISA
: 標題: 王又曾的例子..
: 時間: Wed Feb 7 04:59:46 2007
: 請問一下 在這篇報導中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719225.shtml
: 說到王今世英是公民, 但王又曾不是, 如果王又曾申請依親移民
: 因為他入境的時候沒有合法身份 所以"成為死棋"
: 那這就有移問, 有很多人不是都非法移民在美國然後等待時間到以後
: 依親轉換身份, 這樣的話似乎跟報導的說法不相容, 有沒有人可以解惑?
這裡最大的不同就是:
王又曾沒有成功「入境」美國,所以無從辦起。嚴格來說,他現在人不算在美國
如果他一月初合法入境舊金山以後,不隨便離開,當時就可以依親辦綠卡
(至於為什麼他要笨笨的離開,一個可能是他單純笨,另一個可能是美國不歡迎他,
施加壓力要求他離開,所以他不得不走人到緬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1F:推 milysky:XDDD 02/07 12:32
2F:推 fatfree:題外話 它是要出境辦理一些資金 一定要本人去 希望他趕快 02/07 12:34
3F:→ fatfree:被遣返= = 02/07 12:35
4F:推 cchris:因為貪心想處理更多的錢而離開? 有這麼笨? 02/09 10:32
5F:推 hardtwo:王金世英不是連30幾萬的月薪都要討了 況且是資產 02/21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