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x55123 (adid5512)
看板PRODUCE48
標題Re: [板務] 討論發文跟推文的界限
時間Fri Sep 7 17:03:34 2018
其實在專版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有人會貼關於46的事情 但大多數人都有默契幾乎都會無視
PD48版看來日飯人數不少 日韓飯兩邊不會有這種默契
我是認為可以稍微提到一下 但不限制圖片、影片、採訪之類的
舉例 海允跟請夏出去玩上傳的照片+敘述 這樣就OK
只有推文海允跟請夏出去玩 這樣就不OK
同理 櫻花跟奈奈或成員出遊合照+簡單敘述 OK
只有推文櫻花今天跟奈奈或某成員出去玩 不OK
(除非兩人都是本季參賽者則不再此限)
貼出PD48參賽者出演的音樂、影片 OK
貼出PD48參賽者出演的綜藝、音樂節目 OK
並針對以上敘述的類型討論
雜誌或其他採訪內容或圖影提到參賽者與某人的事情
該成員可以不受限制討論但不宜歪樓
例 櫻花雜誌或訪談廣播內容提到村重或RV
則可以討論關於RV或村重的事
但著重於櫻花喜歡RV或村重這件事
前兩季相關事務僅限討論與參賽者有關之事務
例 前幾季出道之後成員發展對比現役成員分析、簽約年份
、看過前幾季的經驗、用前兩季成員對比現役成員
我是認為隨口提一兩句不會怎麼樣
但過多的討論非參賽者的確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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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5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RODUCE48/M.1536311020.A.00C.html
1F:推 riripon: 推本版第1000篇09/07 17:04
2F:推 anna5566gu: 覺得pd48版應該不少是韓飯轉日飯09/07 17:08
3F:推 CZH0830: 也不是轉就只是比較喜歡日本練習生這樣?09/07 17:09
4F:→ KunioFAN: 哇~~~沒注意到是第1000篇,前一篇999也不錯XDDDrz09/07 17:10
5F:推 ppmon0911: 只有推文海允請夏出去玩為什麼不行@@09/07 17:11
6F:推 lrene0318: 一般的團的專板也可以提到成員和其他藝人朋友出去玩,09/07 17:13
7F:→ lrene0318: 一起做了什麼 覺得禁止這點滿怪的09/07 17:13
8F:推 riripon: 如果只是推文OK吧? 專門發一篇文才會感覺怪怪的09/07 17:14
9F:推 v00001: 推文海允跟請夏出去玩為什麼不行+1 這是很正常的吧09/07 17:15
10F:推 PinkBnN: 有提到參賽者覺得都無妨吧?09/07 17:17
說得好像也是,我不清楚韓方SNS的自由度
但規定是死的,就像我最後一段講的
我不反對提個一兩句
11F:推 byulxi: 是希望附上來源吧,不然一直講跟誰出去玩就飽了啊09/07 17:17
12F:推 yoyimei: 同上 單純推文有提到參加者加別團很正常,出道後,成員09/07 17:18
13F:→ yoyimei: 滿容易因為公司或同校和他團有互動的09/07 17:18
※ 編輯: jinx55123 (1.165.52.6), 09/07/2018 17:26:35
14F:→ iclefnt728: 用前兩季成員對比現役成員....很容易讓人不開心吧09/07 17:56
15F:推 sheistheone: 其實我不懂這板常把日韓飯掛嘴邊的意義 分完後先地09/07 18:03
16F:→ sheistheone: 圖砲嘴一波超母湯09/07 18:03
17F:推 stil322: 我覺得討論上只要有參賽者在內就可以耶。。。 參賽者本來09/07 18:39
18F:→ stil322: 就會有各自和他人的互動,會提到參賽者和他人互動也是為 09/07 18:39
19F:→ stil322: 了要提參賽者消息,而不是為了提非參賽者啊@@09/07 18:39
20F:→ stil322: 感覺第一個範例是要說沒附消息出處不可以提的意思@@? 我09/07 18:43
21F:→ stil322: 覺得只要發了後有稍微提消息可信度應該都還好,比如消息09/07 18:43
22F:→ stil322: 是新聞或推特上看到的,那大家各自會有自己標準哪裡的消09/07 18:43
23F:→ stil322: 息可信度高一點,應該不會到不能提的程度@@09/07 18:43
24F:推 isayhousayya: 只有推文海允跟請夏出去玩這樣為什麼不行啊?09/07 18:49
25F:→ isayhousayya: 個人覺得只要有提到參賽者即可09/07 18:49
因為沒有個標準可以說到什麼程度
可能會變成是由版主認定的問題
板主的認定又不一定會跟板友相同
那就會造成規定沒寫明卻處罰的問題
所以我以圖片為標準 還有我最後一句有說
我不反對提個一兩句 並非斬釘截鐵地說不行
※ 編輯: jinx55123 (42.76.96.1), 09/07/2018 18:55:53
26F:→ rosemary: 這篇原po還是看完上篇大部分的人的討論再文吧..偏掉了 09/07 19:08
27F:→ rosemary: 發文 09/07 19:08
28F:推 mon60819: 我覺得只要發表的文章或推文是跟參賽者有關的就ok 09/08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