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lang (好吧!就這樣了)
看板ILoveCEP
標題學程必須修習學分
時間Wed Sep 10 09:47:17 2008
此學程分為
核心課程:必修六學分
分三領域:
創意心法
藝術與創作
科學與發明
延伸課程:至少選修七學分 然後四門要選三門
創意管理
造型平面/設計專題
美學以及文化素養
新產品開發與行銷
進階課程:至少選修一門
延伸課程和進階課程加起來要超過12學分 同為選修課程
再來是
創意創業專題 3學分 [必修]
還有專題討論 0學分 [每學期必修]
“創意創業專題”應為學程修畢之最後一學期選修,而”創意創業專題討論”為所有學程
學生在修畢學程之前每學期必修。
而有以下幾個問題:
1核心課程是否得一定要三門都各修兩學分,可否一門修六學分或是兩們共修六學分?
因為有些門的課程開比較少
2多修的核心課程,是否可得計入選修課程學分中?
3在加入學程之前修習過之認列課程,得在加入學程時依本校成績單正本提出申請。
好 那我之前有修過智財導忘記提出申請 現在還要再提出申情嗎 還是結算的時候
直接依照成績單來看就好
4 創意創業專題是修畢之最後一學期才要修,那可否多開一點課,讓每學期至少兩種選擇
5是否以後可以直接在課程網上即著明該課程是屬於哪種課程 哪種領域? 謝謝
大概這些問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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