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vAI (><我不想取暱稱><)
看板ILoveCEP
標題[問題] 關於修完學程後的認定
時間Tue Jun 24 23:55:41 2008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關於網頁中常見問題提到的
辦法上寫「一屆取得學位50人」的名額是如何審查是依照最初招生的資格,還是學程學習
中的評斷?
回答是
50人只是完成學程的低標,招生名額會依師資等資源盡量實列,讓更多有創意創業意願的
同學修讀。
我想知道
如果修完規定所需的課程後
是需要再考試或是以成績高低來認定可以取得學程證明的人
還是有修完規定的學分數即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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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7.246
1F:推 ric2k1:有修完學分數就可取得學程證明 06/25 00:05
2F:→ IAvAI:謝謝回答^^ 06/25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