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ID_Multi
標題[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DIABLO 2011/05/01)
時間Sun May 1 15:42:3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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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名/所在群組:DIABLO / G_online
檢舉人(板主):MarsZS
檢舉人直屬上級(直屬組長):ganbaday
被檢舉人:stupidsteve bobo907 timgjh santaclub copoella JaredDudley
檢舉事由:屢犯板規,有藉由多重帳號規避水桶的嫌疑
╰══════════════════════════════檢附證據如下═╯
檢附證據:
1.板主申請文
作者: MarsZS (自以為是正義魔人的火星)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申請] 查詢多重id
時間: Mon Apr 25 20:19:29 2011
板主申請事項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看板名稱:Diablo
板主名單:quark/wewemax/MarsZS
申請項目:多重id查詢
申請原因:
多次違反板規,且一再勸阻不聽。是板規於無物
仍發表競標文且於文中抬價。毫無悔改之意,
因故申請查詢多重id
因日前santaclub copoella於2010年12月6日違反板規
競標規範
24.嚴禁利用分身超貼競標文、競標抬價,或進行任何不當之行為。
(註:曾有同IP記錄即可被認定為分身)
違反競標規範18-24=>競標文無效,由板主刪除並視情節水桶一到三個月
水桶期間嚴禁使用其他ID發表文章或推文,違者加重水桶處分
並且水桶處分2個月
#1DF_ZO8- (DIABLO)
另外又查出timgjh與上述id曾有同ip紀錄
水桶處分3個月
#1DGVOoxv (DIABLO)
又再使用另一id於板上推文
並且將此4個id自2011年1月28日水桶半年至6月28日
#1DGjfjdq (DIABLO)
另外,stupidsteve bobo907又於2011年4月23日因分身抬價而被水桶
#1Dikzmji (DIABLO)
並且發現stupidsteve bobo907 timgjh santaclub copoella曾有同ip紀錄
#1Dil9NGa (DIABLO)
===============================================================
證據:
#1DF_ZO8- (DIABLO)
#1DGVOoxv (DIABLO)
《ID暱稱》copoella (我的生活,我做主)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2042 次 《有效文章》5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1/25/2011 22:08:56 Tue 《上次故鄉》
119.77.241.110
《個人名片》copoella 目前沒有名片
《ID暱稱》santaclub (聖誕青年)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861 次 《有效文章》168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1/25/2011 22:46:03 Tue 《上次故鄉》
119.77.241.110
《ID暱稱》timgjh (孔夫子)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517 次 《有效文章》202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1/27/2011 23:44:07 Thu 《上次故鄉》
119.77.241.110
#1DGjfjdq (DIABLO)
《ID暱稱》JaredDudley (達利)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23 次 《有效文章》10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1/28/2011 21:15:22 Fri 《上次故鄉》
119.77.241.110
#1Dikzmji (DIABLO)
《ID暱稱》stupidsteve (傻康)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44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4/23/2011 07:58:40 Sat 《上次故鄉》
122.117.90.206
作者 bobo907 (BOBO) 看板 DIABLO
標題 [交易] 賣些小東西
時間 Fri Apr 8 09:07:28 2011
───────────────────────────────────────
出售
35命 電板
3大傷 3高跑 19ar sc
7% 11毒抗 sc
2元素技能 24力 12全抗 物傷-4 項鍊
3標槍 13力 藍手套
只有這點東西能賣 金摳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90.206
作者 santaclub (聖誕青年) 看板 MSNmessenger
標題 [問題] msncore.dll遺失
時間 Fri Dec 17 22:15:25 20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90.206
※ 編輯: santaclub 來自: 122.117.90.206 (12/17 22:16)
因違規項目都為分身抬價
故板主群認為以下id為同一使用者可能性極高
stupidsteve
bobo907
timgjh
santaclub
copoella
JaredDudle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4.90
1F:推 ganbaday:還有四位 04/26 11:18
2F:推 timgjh:Copo他回去大陸了 下次如果有在線上碰到他我會請他來解釋 04/26 14:26
2.通知說明信件之備份
作者: MarsZS (自以為是正義魔人的火星)
標題: [轉錄] [通告] 您已被申請查詢多重ID
時間: Mon Apr 25 20:20:45 2011
※ [本文轉錄自 MarsZS 信箱]
作者: MarsZS (自以為是正義魔人的火星)
標題: [通告] [通告] 您已被申請查詢多重ID
時間: Mon Apr 25 20:19:12 2011
※ [通告] 共 6 人收件
※ stupidsteve bobo907 timgjh santaclub copoella JaredDud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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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人提出申請已至Sub_GOnline板申請查詢您是否有多重ID,
如有疑問請勿回信,請直接至Sub_GOnline說明。
Sub_GOnline 位置在
戰略高手 遊戲, 數位, 程設 [lostname]
G_Online 電玩 Σ虛擬 線上 遨遊 [ganbaday]
Sub_GOnline 組務 ◎線上遊戲群組(G_Online ) ganbad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4.9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4.90
3.使用者說明(使用者若有回應請一併附上;另如為組務申訴中案件請勿提出)
====懶人包版====
santaclub表示: a.timgjh =santaclub哥;copolla =santaclub表哥
(放假在家時共用ip,到學校不同IP)
stupidsteve =santaclub以前同學;bobo907 =santaclub現在同學
jareddudley =santaclub曾經好同學、曾去他家
b.租屋處 "整棟" 以及全校對外的ip都只有一個
timgjh表示: a.copo說copolla為當時copo向表哥借來的帳號,後來表哥不借了。
b.另外三位是santaclub朋友,他都不認識
另外四人: 超過72hr不回應
====原始長篇之回應====
作者: timgjh (孔夫子)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Re: [申請] 查詢多重id
時間: Mon Apr 25 21:29:31 2011
我曾經在板上發言過
說我們三個是不同的人
當時一個在南投
一個在高雄
一個在新竹
而我們之前因為礙於D2板規的規定
不能同IP發表文章
所以我們在家裡的時候雖然還是會上PTT
但是我們都有說好 不要同一天三個人都發文章
以免造成板主的困擾 畢竟總不可能因為D2的板規就不回家了吧
但是版主卻以2月
上線的IP相同
(當時放寒假 我們三個都回家了 我們住在一起)
然後
前年12月有一天我們兩個同時發文
來判定我們是同一個人 (即使當天發文的時候我們分隔兩地 IP也是不同的)
進一步水桶我們
並且無視於我提出的證據 硬是說我們是同一個人來亂板
並且刻意引導板眾認為我們在抬價
我只能說 我們彼此有彼此的D2帳號 PTT帳號
我不能明白為什麼他要買我的東西我不能跟他收錢
難道現實中的親戚就是原罪?
我所提供的證據有:
1).我可以提供電話 讓版主確認我們的確有三個人
(現在只剩下2個了 1個到大陸去了)
2).我們平時上線的IP都是一樣的 發文的IP也是一樣的
表示我們並沒有使用浮動IP
只有2月多時因為放寒假所以才會同IP
3).甚至W版主住在北部 我們能約出來見面
只要能證明我們並不是同一個人
我們什麼都可以配合
但是最後 W版主並沒有正視任何一個證據 反而當我再說瘋話
只要對他的判決有所疑義的一律無視
我認為 網路是個虛擬的世界 版主沒辦法當全能的先知
所以才會有板規來幫助版主
"認定"某些事情
但是今天
板規"認定"的與事實不相符合
就應該以現實的為主 不是嗎?
比方說去年我有個朋友要回北部
他的摩托車停在格子裡面 但是因為那邊常常有人的車子被移走
所以他在停妥後拍照存證 就搭車回台北了
後來當他回高雄的時候 他的車子被拖走了
就是因為警察看到他的車子停在外面(被人移走)
所以
"認定"他是違規停車
但是後來在他把照片寄去交通局申訴後
"事實上"他就是把車子停在停車格的
過沒多久 他的600塊錢就下來了
這個例子或許很長 但是我就是要說當法條認定的與事實不符
理所當然要以事實為主 不是嗎?
PS.我也不需要D2版的版主怎麼樣
我也懶得管他們了
總之我這個帳號是無辜的
我們並沒有創分身去亂...
謝謝
--
如果將字母A到Z分別編上1到26的分數(A=1,B=2...,Z=26)
你的知識(KNOWLEDGE)得到96分(11+14+15+23+12+5+4+7+5=96)
你的努力(HARDWORK)也只得到98分(8+1+18+4+23+15+18+11=98)
你的態度(ATTITUDE)才是左右你生命的全部(1+20+20+9+20+21+4+5=100)
但是得了火山矽肺病(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就有567分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03.87
※ 編輯: timgjh 來自: 114.33.203.87 (04/25 21:51)
※ 編輯: timgjh 來自: 114.33.203.87 (04/25 21:52)
作者: santaclub (聖誕青年)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Re: [申請] 查詢多重id
時間: Mon Apr 25 21:46:52 2011
大部分的原因 timgjh都說過了
那事實上 另外兩個stupidsteve 跟 bobo907為什麼"曾經"會有一段時間跟我同ip
因為在我這一棟租屋處 "整棟" 以及我們全校 對外的ip都只有一個
我是認識那兩位 但我不可能因為我被水桶了強迫他們不能發言
我是有跟他們提醒過會出事
不過總之這是暗黑板板規的事情
我們也只有最近一陣子有一起玩 所以ip在一起
相信可以查得出來 這幾個帳號都申請很久了
timgjh <我哥 copolla <我表哥 <<在家的時候同ip
stupidsteve <<我以前的同學
bobo907 <<我現在的同學
jareddudley<<本來跟我很好的同學 來過我家 但現在鬧翻了
把我們每個人的關係列出來
比較好判斷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90.206
3F:→ cola1230:哀 你跟我有相同困擾 我在nba也被版主這樣講同ip同人 04/25 22:02
4F:→ cola1230:在組務版申訴過一周 沒回應...被桶就活該就對了 04/25 22:03
※ 編輯: santaclub 來自: 163.22.18.102 (04/26 08:58)
※ 編輯: santaclub 來自: 163.22.18.101 (04/26 15:46)
> -------------------------------------------------------------------------- <
作者: timgjh (孔夫子) 站內: Sub_GOnline
標題: Re: [申請] 查詢多重id
時間: Wed Apr 27 04:06:59 2011
G版主你好
我最近聯絡上COPO
他說因為這本來是他表哥的帳號
他剛回台灣的時後沒有使用PTT 所以跟他表哥借了帳號
現在他表哥覺得他的帳號被弄成這樣有點不高興
就把密碼改掉了
所以他可能沒辦法上來解釋
另外我想順便解釋疑下
我平常上線的IP是114.33.203.87
我WOW板 D2板 的文章 99.9%都是這個位置
santa的ip則大部分都是122.117.90.206
他的文章也有超過90%都是在這個IP位置
我也不只一次說明 我們會同IP上線是因為我們住在一起
再來看到暗黑板的4092 這篇文章
這時候還沒有被水桶 我的文章下面SANTA也有推文
請問我是白癡嗎?
自己再跟自己對話???
如果現在連暨大的校外宿舍IP都算在我們頭上來了
那哪天我去網咖PO文 是不是那間網咖的以後都不用上PTT了?
因為那間網咖上PTT的都是我的分身?
用曾經上線過的IP來認定是不是分身本來就很多問題
如果跟事實相違背的話 是不是應該以實際上的情況為主呢?
另外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兩位板主對我們惡意抬價的指控
那天是COPO要跟我買頭盔
我說可以 3000P
他說太貴了 我才說不然我丟競標 你自己去搶
才會出現COPO在我的競標文中出價的情形...
這件事情兩位板主根本沒有弄清楚的情況下
(或是根本不願意去弄清楚)
就指控我(們)惡意抬價
讓他們在水桶我們的時候得以獲取板眾的支持
我完全沒辦法接受...
另外G板主希望我們怎麼配合都可以
希望能還我們一個清白
最後我倒是想問M板主
你申請徹查我們是否為分身
若是到時候查出來的結果 我們的確不是分身
請問你要把我們的水桶解除嗎???? 恩????
還是你又要繼續當作沒看到了呢?
※ 編輯: timgjh 來自: 114.33.203.87 (04/27 04:39)
5F:→ timgjh:另外幾個是SANTA的朋友 我不認識 04/27 04:40
6F:→ bbbing:帳號部判定不是分身的話,小組長一般會幫你釘板主 04/28 09:51
7F:推 Durinn:請先了解一件事: 為什麼要查你多重帳號? 04/29 23:25
8F:→ Durinn:如果對判決有意見 建議應該申訴 而不是在多重帳號這篇講 04/29 23:26
9F:噓 Durinn:另外 用同IP來判定分身的確有其缺陷 但你單方面說不是惡意 04/29 23:41
10F:→ Durinn:我也無法接受 畢竟你們實際想法我不知道 嘴上講講很難判斷 04/29 23:42
11F:→ mico409:不是多重分身的話 水桶不是就不成立了嗎?他只是順便問罷了 04/30 01:09
12F:→ mico409:我的水桶一開始沒有申訴 後來組務有建議 也寄給版主們看了 04/30 01:11
13F:→ mico409:也答應要回覆我 結果勒? 連有明確的判決都不接受了 04/30 01:12
14F:→ mico409:擺明就是放著不處理 如果每次水桶有爭議 跟版主溝通 04/30 01:13
15F:→ mico409:版主們不接受 然後搞到後來變成用申訴的 這是版主們樂 04/30 01:14
16F:→ mico409:見的嗎? 法理情 情理法 大家都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真的 04/30 01:15
17F:→ mico409:是錯誤的判決 版主們有那個勇氣承認錯誤嗎? 04/30 01:16
18F:→ mico409:有時間在這邊跟版友們鬥來鬥去 還不如想辦法讓版風更好 04/30 01:18
19F:→ mico409:人氣更多 04/30 01:18
20F:推 Durinn:站規容許的範圍內是可以開分身的,這個多重分身查詢是因為 04/30 13:11
21F:→ Durinn:這幾個ID違反板規 詳細可以看暗黑板的水桶公告跟板規內容 04/30 13:12
22F:→ Durinn:如果連明確的違規判決都不處理 板風怎麼會好? 04/30 13:14
23F:→ Durinn:如果是錯誤判決就請上訴 不管是情理法還是法理情都要講法的 04/30 13:15
24F:→ Durinn:假設不是惡意,是疏忽,但實際就是已違規,就算不是多重帳號 04/30 13:21
25F:→ Durinn:一樣是要水桶的. 04/30 13:21
26F:→ mico409:反正就是申訴申訴 組務辛苦啦 想理性跟版主們溝通 04/30 14:00
27F:→ mico409:如果後來換來的是不滿或是有意見就去申訴 就連組務的判決 04/30 14:02
28F:→ mico409:建議都不採納 就算申訴成功不合理的版規依舊存在 04/30 14:03
29F:→ mico409:花費了大家的時間 結果還是墨守成規 04/30 14:04
30F:→ mico409:最後一段 這位版友只是假設性的提問 這樣都不行啊? 04/30 14:07
31F:噓 Durinn:遵守法治並非墨守成規 法是可以與時並進的 04/30 15:30
32F:→ Durinn:板規法條白紙黑字明定著 如果只講情理 就開特赦的先例 04/30 15:31
33F:→ Durinn:那麼何必立法呢? 如果有不合理的板規 就應該提出來討論修法 04/30 15:31
34F:→ mico409:他們的水桶 我沒意見 畢竟有違規 但是多重分身這個 04/30 17:33
35F:→ mico409:在於暗黑板是不允許 也沒有人去質疑啊 04/30 17:34
36F:→ mico409:但是如果並不是多重分身 而是有辦法證明 的確是不同人 04/30 17:36
37F:→ mico409:那麼多重分身是不成立的 不過版規違規的部分 就按版規 04/30 17:36
38F:→ mico409:關於我的水桶案 組務有判決的建議 版主們也看過了 04/30 17:38
39F:→ mico409:但是並不做任何處置 文章的轉錄也只轉了2之3 04/30 17:38
40F:→ mico409:如果真的版規有其缺陷 不是應該討論如何修改 使其公平 04/30 17:39
41F:→ mico409:我指的墨守成規是這部分 如果你還是認為造著版規走 04/30 17:41
42F:→ mico409:那就造著版規走吧 以後也不用申訴了 一切依照版規 04/30 17: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