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lovi (沉潛~新竹蒙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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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日本:擁有核武不違憲
時間Wed Nov 22 10:28:48 2006
標題:日本:擁有核武不違憲
新聞來源:
http://0rz.tw/a324V
(需有正確連結)
日本政府十四日表示,日本無意成為核武國家,但擁有自衛所需最低數量核武並不違憲。
日本政府在回答一名無黨籍國會議員提問的聲明中指出:「純從法律角度而言,即使憲法
第九條亦未禁止我國擁有自衛所需的最低武力(核武)。我們明白,即使是核武,只要數
量在此限內,擁有它們未必違憲。」聲明又說,日本將恪守自訂不擁有、不製造、不引進
核武的「三不原則」,日本政府亦無討論予以改變的計畫。
聲明指出,日本有關核能的基本法規定,核能研發僅限於民間用途。日本是禁核擴散條約
的簽約國,不得輸入或製造核武。
日本執政黨自民黨政調會長中川昭一最近表示,北韓核試後,日本必須認真考慮是否擁核
的課題;日本外相麻生太郎也表示,日本政府不應排除討論此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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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85.99
1F:推 TonyDog:聯合報這個新聞標題下得真的很怪。 11/22 13:11
2F:→ TonyDog:而且「日本政府」指出,到底是誰指出? 11/22 13:11
3F:→ TonyDog:「日本政府」表示,到底是哪一位官員表示? 11/22 13:12
4F:→ TonyDog:第二段的前面與後面,根本是互相矛盾的。 11/22 13:13
5F:推 miaoking:有這樣的爭議可以取消m文嗎? 11/22 23:49
6F:→ miaoking:如果這篇文章不能代表日本的看法的話。 11/22 23:50
7F:推 miaoking:不好意思,我只是覺得標題很容易造成誤導。 11/22 23:52
8F:推 ianc:什麼跟什麼阿? 自民黨是想修憲走正常化想到邏輯矛盾嗎? XD 11/2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