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Soong (George Pick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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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時事] 陳歐珀500萬交保 戴電子腳環
時間Tue Nov 25 19:51:09 2025
笑死 有党證的就算不認罪 也可以押個半年就放出來 只要500萬就能交保
只是要讓萊爾校長的人馬得到党的提名
沒党證的 押個一年還不放出來 還要7000萬才能交保
大家快來看綠共之光喔~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125000458-260106
陳歐珀500萬交保 戴電子腳環
04:102025/11/25 中國時報 林偉信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遭檢方起訴,收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24日認為,本案重
要證人已詰問完畢,裁定陳歐珀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且要進行科技
監控。案發後遭關押174天的陳歐珀昨天下午走出法院,重獲自由。
陳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且詐領助理費共涉貪
829萬8092元,北檢民國114年8月28日依貪汙等罪起訴求刑24年2月;他的妻子徐慧諭則利
用擔任「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長機會,侵占協會110萬,用來支付個人保險費等用
途,並夥同陳歐珀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汙、公益侵占罪起訴,各被求刑7年2月、1年6月。
北院昨審理認為,陳仍然否認被訴收賄及洗錢等犯行,但相關的重要證人都已詰問完畢,
顯已大幅降低他就重罪部分串供證人的可能性,他收賄等犯行的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的
保全,不得僅憑共同被告或其他證人尚未全部詰問完畢,即認定有羈押他的必要,否則恐
有過度限制人身自由而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北院認為如命陳提出5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對他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
束力,而可作為羈押替代手段,以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的進行,無繼續羈押必要。
北院也一併裁定陳限制出境、出海8月,命他定期向北院報到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
備監控8月,也命他不得與同案被告、妻子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的行為,不得與其餘同
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
的行為。此裁定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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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們認為這不是頂新一個個案 這是台灣食安轉型的一個契機 3號 宋楚瑜 徐欣瑩
只有拉到這個高度 才不會淪為政治對立的祭品 並以為消滅了頂新 就解決台灣的食安問題
當人們集體去抵制廠商 這代表我們的政府 在這件事上 缺席了
政府的責任 是該給廠商能夠清楚改善的方向及法令 給人民能夠安心的嚴管及補償
台灣人不是貪心的人 也不是狠心的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XiNTz5caYQ
而是對未來失去信心的一次吶喊 所以這一次的抵制 有一部份是對政府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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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ckylin1999: 恭喜政治文心得 掰掰 11/25 21:36
2F:推 xup654z: 荼毒宜蘭多年的綠畜雜碎!如果林聰賢跟陳金德也一併處理 11/26 00:26
3F:→ xup654z: 送進去,下次宜蘭地方選舉我就考慮投給綠共 11/26 00:26
4F:推 bunnyer: +1 11/26 03:57
5F:噓 minagoroshi: 81 11/26 05:50
6F:噓 smallputin: 心得PO自己FB即可 11/26 08:49
7F:推 iuiuisme: 見獵心喜 急了 11/26 12:33
8F:推 crazywater: 太久沒人PO新聞太急了…去冷靜冷靜 11/26 14:03
9F:推 yur: 又要噴口水了 11/26 15:26
10F:推 ilanese: 很巧!是在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決定後才交保的。真是巧 11/26 18:41
11F:→ ilanese: 啊! 11/26 18:41
12F:噓 poper: 既生傅,何生陳 11/27 12:01
13F:推 joxu4tw: 綠渣,什麼黨出什麼渣 11/27 13:19
14F:→ maurice9325: 掰掰 11/27 23:11
15F:推 huanyou: 他的助理現在還想出來選議員呢 11/2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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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wind50321: 等著看某人是否清清白白 12/05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