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ohkoala (業盡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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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組務版主對於mormolyca與chuit不實發文ꐠ…
時間Fri May 21 02:18:09 2010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poohkoala (業盡情空)》之銘言:
: : 經由#1BzKIgWGu一文已經證明
: : mormolyca所發的#1BsP_qiy與chiut所發的#1BsPs4S-這兩篇為不實發文
: 請指出此兩篇文章中不實之處。
mormolyca所發的
#1BsP_qiy
另外站在贊成方的某版友出現的時間點也頗[詭異],
由於該文已被刪除了,
就不知是否也是如同thismy版友所指稱的「買票」:
●19966 22 4/27 - □ (本文已被刪除) [poohkoala]
本人在wanted發文刪除是本人的自由,mormolyca憑什麼認為此行為[詭異],
有數十位贊成者並在將情求贊成的投票訊息轉錄在許多版面上
為何本人轉錄至wanted版就得受mormolyca的不當臆測質疑
而在本版公開發布不實文章
且在組務版漫長的調查期間因此不實言論背負[買票嫌疑者]此負面形象
此舉已構成誹謗誣蔑詆毀本人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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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t所發的
#1BsPs4S-
這次的買票狀,[似乎最早出現在WANTED版的,
是支持方的某P板友及T板友分別於4/27貼出的文章,]
之後反對意見的C板友於4/28貼文
之後T板友又在4/29貼文,
不過剛剛P板友和T板友,
都把自己在WANTED版的文章刪除了
只留下沒有開價的文章,
不知道這樣要怎麼算才好~
本人在20100427在wanted發文只是徵求投票,並未如同chuit認為[似乎是]買票
本人在20100429在wanted版的發文,更與買票完全無關
chuit全憑個人臆測,就質疑本人與買票案有關,chuit有何權力可以任意臆測
他人行為並到組務版上發不實臆測文?????????
以上兩人的不實言論與臆測就是透過網路BBS誹謗他人
: : 不實言論在網路上散佈,網路是公共環境,亦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 : 每天ptt站上有10萬網友閱聽
: : 透過電子郵件或網路BBS站、新聞討論區誹謗他人,與透過傳統途徑誹謗,其違法性、法
: : 律評價皆相同,所以就網路誹謗他人而言,此一行為亦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
: : 加重誹謗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我不是中華民國法律的執法者與判決者,
: 若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請向中華民國法律機關提出相關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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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經千萬遍,不如親自做一遍~聖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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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91.25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14.198.191.25 (05/21 02:20)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14.198.191.25 (05/21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