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toguo (禾斗禾斗)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抗議buddhism板主blueryan處置不公及有爭議
時間Thu May 15 12:45:42 2008
※ 引述《blueryan (慚愧,學佛沒有落實在生活)》之銘言:
: 對於pipetobacco, 在下認為情節重大
所以這是你個人喜惡及自由心證認定問題,憑什麼pipetobacco 就是情節
重大?根據什麼標準?板主沒有設立標準規範,我們不服,因為這只是板
主個人的主觀認知,但別人不見得如此認為,且未明確訂立標準,請明確
訂立你認為情節重大與否的標準,否則你以個人喜惡及自由心證認定,難
以服眾。
: 對於datoguo,在下認為已公告在前, 卻仍見犯
: 所以皆已水桶處置
哪一篇文章有公告我或予以我勸導,且哪一篇有明確訂定本案情況
一定立
即水桶呢?而輕重與否又是依據什麼標準?請舉出來!
: 對於水桶時間, 的確是在下對於輕重的定奪, 所下的決定, 的確是心證
既然你也承認水桶時間是自由心證,未事先明訂標準,那麼本人以為:
板主浸水桶天數的標準在哪?憑什麼同樣都是發表涉及政治文章,我僅水
桶兩週,而pipetobacco卻要一個月? 板主並未事先訂定浸水桶天數之標
準,吾等無法接受分別浸水桶兩週或一個月的處置,板主並未事先設立浸
水桶天數之標準,不能以自由心證設立水桶天數,否則有的人多、有的人
少,標準不一,若以板主個人之喜惡予以自由心證處置,難以服人。
: 由於板友違反板規的原因及輕重多不勝數, 實難一一列舉處分內容, 所以以心證決定
: 如果板友覺得在下的管理不好, 末學已提出一個罷免案, 歡迎板友參與
: 末學很希望可以好好在忙碌的工作上努力, 閒暇之餘可以好好陪陪家人
板主本來就是無給職,沒有人叫你一定要當板主,這是你個人問題。
: 不過希望離開不是出於自己的好惡, 因為佛法教導為眾生服務, 不應有個人喜怒
可是你事實上已以個人喜惡而以自由心證處置了,個人建議:
1.板主應明訂前文所述未言明之標準,不能糢糊不清及不教而誅,否則難
以服人,希望板主可以改進。
2.就本案板主可以刪文,但是沒有適當理由及標準浸水桶(未事先明訂),
且有不教而誅之嫌,板主應解除水桶,且於明訂標準後,爾後若有人再
犯再作處置,而非不教而誅,也較服人。
: 如果因緣上需要末學, 末學自然會在;如果不需要了, 末學也隨喜地走
: 謝謝
: ※ 引述《datoguo (禾斗禾斗)》之銘言:
: : 本人datoguo與pipetobacco在buddhism板發表佛教文章,由於文章中提及
: : 政治,遭板主浸水桶處份,但板主blueryan作出不公及不當處置如下:
: : 1.對於本人的處置:
: : ================================================================
: : 作者 blueryan (慚愧,學佛沒有落實在生活) 看板 Buddhism
: : 標題 [公告]datoguo發表政治文,水桶兩週
: : 時間 Thu May 15 09:11:56 2008
: : ───────────────────────────────────────
: : 前面的公告已請板友討論時事需要以佛法來論,才不違板旨
: : datoguo的這篇文章只有政治並無佛法,應該到政治板發表較為適合
: : 對於這則違反板規的發文,處以水桶兩週
: : ================================================================
: : 2.對於pipetobacco的處置:
: : ================================================================
: : 作者 blueryan (慚愧,學佛沒有落實在生活) 看板 Buddhism
: : 標題 [公告]pipetobacco發表無關板旨情緒政治文,水桶一個月
: : 時間 Wed May 14 22:45:19 2008
: : ───────────────────────────────────────
: : pipetobacco發表無關板旨的文章,內容情緒化與政治化
: : 嚴重違反板規,因此處以水桶一個月
: : ================================================================
: : 投訴及訴求如下:
: : buddhism置底板規計7條:
: : ================================================================
: : 板規:1. 以討論板旨所規範為主。文章若不符合板旨的規定,將予以刪除。
: : 2. 違反法律的文章,將予以刪除。
: : 3. 涉及金錢交易或廣告的文章,將予以刪除。
: : 4. 包含針對個人、挑釁攻擊、不雅言詞等內容或標題的文章,將予以刪除。
: : 5. 若要檢舉或指控,請先做好存證與舉證的責任,以昭公信;否則不予處理。
: : 6.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予以勸導。屢犯或情節重大者,將以劣文或水桶處分。
: : 7. 張貼附佛外道文章與連結,將直接以水桶一年處置。
: : ================================================================
: : 1.板主處置標準不明,有不教而誅之不當情況:板主浸水桶是根據哪一條
: : 板規?而浸水桶天數是以什麼標準?
: : (1) 板主浸我及pipetobacco水桶是根據板規哪一條?第7條是沒有犯到,
: : 板規前五條也只說刪除,沒說浸水桶。
: : 如果是以第6條為依據,本人與pipetobacoo算初犯(不算屢犯),有爭
: : 議處在於符合「情節重大」嗎?如果沒有,那浸水桶是依據何者?如
: : 果有,那板主「情節重大」與否的標準在哪?板主未事先明訂,不能
: : 以個人喜惡作自由心證處置。
: : (2) 板主浸水桶天數的標準在哪?憑什麼同樣都是發表涉及政治文章,我
: : 僅水桶兩週,而pipetobacco卻要一個月? 若要處置就應一樣天數,
: : 厚此薄彼標準不一,且由於未事先明訂標準,即直接浸水桶,有不教
: : 而誅之情況,應予以解除水桶。
: : 2.申訴blueryan板主處置不當、不教而誅:
: : (1) 板主事先沒有詳細明確訂定遊戲規則(如上揭所述),依吾等之情況,
: : 吾等認為頂多只有刪文 (以現行板規而言,還不至於處以浸水桶之情
: : 況,也未明訂若如此將直接浸水桶) ,板主卻直接在未經勸之情況下
: : ,不教而誅的以個人喜惡而自由心證做浸水桶之處置,難以服人。
: : (2) 依現行板規,板主可以刪文,但是無法接受分別浸水桶兩週或一個月
: : 的處置,因為我們未犯得以浸水桶之板規,且對於如何才是「情節重
: : 大」,板主並未事先設立標準及定義,不能以自由心證即認定吾等「
: : 情節重大」,否則如果以板主個人喜惡而自由心證認定,難以服人。
: : (3) 如上述,板主並未事先訂定浸水桶天數之標準,吾等無法接受分別浸
: : 水桶兩週或一個月的處置,板主並未事先設立浸水桶天數之標準,不
: : 能以自由心證設立水桶天數,否則有的人多、有的人少,標準不一,
: : 若以板主個人之喜惡予以自由心證處置,難以服人。
: : 3.訴求:
: : (1) 板主應明訂上揭未言明之標準,不能糢糊不清及不教而誅,否則難以
: : 服人,希望板主可以改進。
: : (2) 板主可以刪文,但是沒有適當理由及標準浸水桶(未事先明訂),且有
: : 不教而誅之嫌,板主應解除水桶,且於明訂標準後,爾後若有人再犯
: : 再作處置,而非不教而誅,也較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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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toguo 來自: 210.69.40.253 (05/15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