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qwertqa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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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關於水桶的期限
時間Wed Jun 28 17:24:19 2006
※ 引述《Trunicht (天主教版主)》之銘言:
: ※ 引述《aqwertqaz (...)》之銘言:
: : 你要人不能在你的板上討論板務
: : 那就該在這裡回答我提出來的質疑
: : 謝謝
: : 這我想請問
: : 我什麼時候第一條板規違反三次了
: : 你一次就對我永久禁言處分
: : 網友可以在Christianity板找一下我的文章
: : 你6/2上任,6/13就對我永久禁言處分
: : 才十天而已
: : 而其中我有一個星期6/5~6/12都沒有發文
: : 這段期間我有發文的時間才"四天"而已
: : 怎麼個"違規三次"了
: : 請你來說明一下
: : 謝謝
: : 拿你自己說的話
: : "不是對自己人比較寬待,而是對你比較嚴苛
: : 因為你前科累累,從以前在宗教板我就知道了"
: : "精確的講,是除了你之外的人,我都很寬待
: : 並非只有對基督徒寬待而已"
: : 你自己都明說是為了以前在他站的爭執針對我比較嚴苛
: 如果要犯的話,一個小時足矣,根本不需要十天。
錯了
實際發文期間只有四天
而水桶處分的理由是說我"重複發文"
四天發文可以算三次重複發文嗎
請問你一次違規要怎麼算
當然得如他對待其他網友違規一樣
有發出警告處分才算一次
而他是"第一次的處分"就是永久水桶
這違反他自己的規定
"1.第一條板規違反三次 永久水桶"
: 如果你換了ID但乖乖遵守版規,根本不會有永久水桶。
你搞錯了
那位版主在我用另一個ID後
馬上以投票方式對我另一個ID一樣永久水桶
他跟我在他站有宿怨
你大可以自己問問他
他當了版主就打算永久阻止我的發言
因為我批判聖經申命記二十章屠城擄掠強姦婦女內容的罪惡
是讓他們感到很難堪的事
: 但你還是幹一樣的事,你讓人不得不支持版主浸你水桶。
: 這是你自找的,怨不得別人吧。
: 我也認為版主針對你辦的那場投票有因人立法之嫌,但為何你的所作所為會讓
: 版主要因人立法呢。
: 如果你遵守版規並平和的參與討論,根本不會有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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