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la (全新上工v( ̄︶ ̄)y)
看板Hualien
標題[閒聊] 花蓮民宿多 過年賺一場
時間Thu Feb 8 21:11:09 2007
沒有要針對任何民宿
但是自從這些年休閒風氣起 周休二日後
花蓮民宿量已經是全省第一了
以前就有一個很有趣的傳說
過年時 只要翻個水桶 寫上"民宿" 兩個字 有房間就可以做生意
感覺到現在 一樣沒有改變啊 大家過年前紛紛來表明自己還有空房
可以提供住宿
但是............
我常常看HOTEL以及溫泉版的文章
HOTEL是完全禁止廣告的 溫泉版有限度開放
感覺HOTEL版好像有點不近人情
但是另一方面卻有看到有網友在溫泉版買票卷 受騙情形
因為板上廣告造成的受騙 請問 提供交易往來介面的版 責任定位為何.....
我沒有要對板主管理廣告文的方面有任何意見
但是現在冒出很多 民宿文
這些民宿有沒有經過認證
消防 安全性如何
>> 未知...
如果有板友因為這邊獲得訊息 但是因而發生一些糾紛......
不知道要如何真正去定位責任方向
提供一些在下意見給大家參考
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show.asp?selno=52
第七條 民宿建築物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部牆面及天花板之裝修材料、分間牆之構造、走廊構造及淨寬應
分別符合舊有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第九條、第
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
二、地面層以上每層之居室樓地板面積超過二百平方公尺或地下層面積
超過二百平方公尺者,其樓梯及平台淨寬為一點二公尺以上;該樓
層之樓地板面積超過二百四十平方公尺者,應自各該層設置二座以
上之直通樓梯。未符合上開規定者,依前款改善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辦理。
前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地區之民宿,其建築物設施基準,不適用前項之規
定。
第八條 民宿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間客房及樓梯間、走廊應裝置緊急照明設備。
二、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於每間客房內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三、配置滅火器兩具以上,分別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有樓
層建築物者,每層應至少配置一具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60.150
※ 編輯: moola 來自: 221.169.60.150 (02/08 21:17)
1F:推 lexar:有些民宿我已覺得根本不像民宿了,比飯店還貴>< 02/08 23:12
2F:推 liquormania:有些民宿我已覺得根本不像民宿了,比飯店還高級>< 02/09 01:11
3F:推 volenty:有些民宿我已覺得根本不像民宿了,比飯店還冷漠>< 02/09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