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dls (偽天龍人)
看板Hsinchu
標題Re: [情報]撿到一個皮夾
時間Sat May 10 17:36:57 2025
現在這社會做好事就是容易反惹上一身麻煩
所以不要總說現在的社會多冷漠
But回到原po這件事
我覺得原po和大家也不用急著罵遺失物主人
先弄清楚人家是不是直接說要告撿到的人吧?
可能對方的錢真的不見了,那向警局報案提告是很合理的行為
換成你我也可能不會就這樣算了
但對象不見得是對送去警局的人,而是要讓警察去查
然後警察找送皮夾到警局的人做筆錄,釐清案情,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先不要急著罵,弄清楚對方提告對象再說
不過真的怕麻煩的話,大家路上看到遺失物還是不要多事吧
※ 引述 《mizuiroair (心累)》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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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mizuiroair (心累)》之銘言:
: : 時間大約是17:20左右,在蜂蜜大王門口撿到一個皮夾
: : 如果周圍有人遺失的可以去西門派出所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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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之前有版友來信問後續,本來以為這個事情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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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結果剛剛突然接到了派出所電話,對方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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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派出所跟我約了時間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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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提醒各位,沒事不要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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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71.18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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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amer1005 : 其實掉錢包證件有回來就謝天謝地了,現金不要放太多05/10 17:37
2F:推 EatMe37 : 這篇合理05/10 17:42
3F:推 asdfg5678 : 不要雞婆撿地上的東西阿 雞婆白痴自己負責05/10 18:12
4F:→ playdoom : 這世道早就變了,任何做好事的,老天爺會懲罰,美國05/10 18:26
5F:→ playdoom : 會如此濫訴,就是告人,可以獲取令人滿意的收穫,台05/10 18:26
6F:→ playdoom : 灣繼續這樣搞,收入沒美國高,其他不輸美國05/10 18:26
7F:推 TokyoHard : 每次說不要亂做好事總是一堆人反對,事實就是遇到的05/10 18:29
8F:→ TokyoHard : 不是你,嘻嘻05/10 18:29
9F:推 icy9 : 推這篇05/10 18:31
10F:→ justicebb : 是有釣魚凹點和解金的,一般是是用電子票證,能用05/10 19:59
11F:→ justicebb : 的地方幾乎都有監視器很好追05/10 19:59
12F:→ dslite : 一腳踢到水溝才是正解05/10 20:06
13F:推 mightymouse : 因為大部份人不是怕官司輸,是討厭跑法律流程,明05/10 20:54
14F:→ mightymouse : 知道自己沒犯法還要被調查的感覺真的很差05/10 20:54
15F:→ vimeo : 很多人的工作是沒辦法抽時間出來跑法院的05/10 21:12
16F:→ vimeo : 尤其對於不是很了解法律流程的人來,很多都是賠錢了05/10 21:12
17F:→ vimeo : 事05/10 21:12
18F:推 hirorei : 確實05/10 21:13
19F:→ vimeo : 還有傳票寄到家裡,長輩妻小看到了又擔心05/10 21:14
20F:→ vimeo : 這東西跟支付命令的局差不多05/10 21:14
21F:推 gbs182 : 真的我剛出社會也碰過 真的不要太好心 送到派出所05/10 22:12
22F:→ gbs182 : 是找自己麻煩05/10 22:12
23F:推 black510433 : 看到遺失物直接報警?05/10 22:16
24F:→ black510433 : 這樣不會被告了吧?05/10 22:17
如果對方錢不見一樣可能會報案
到時警察一樣會找報案人手機通知做筆錄啊
除非你找公用電話…要那麼麻煩你乾脆還是不要理了
何況公用電話搞不好又有監視器,到時更顯的你「可疑」
怕麻煩就是「路不拾遺」,不要管就什麼事都沒有
※ 編輯: lovedls (111.250.71.182 臺灣), 05/10/2025 22:25:25
25F:推 greenzero : 樓上大大,如果你報警後對方堅持你是拿走財物後才報 05/10 23:10
26F:→ greenzero : 警,您一樣會被要求到派出所做筆錄說明案情勒。 05/10 23:10
27F:→ saladim : 原文是說提告 不是純報案吧? 提告不用有個被告嗎? 05/11 03:00
28F:→ saladim : 這篇講的好像只是調查被通知去做筆錄而已 看有哪位 05/11 03:01
29F:→ saladim : 精通流程的專家說明一下吧 還是不要太好心 這後面 05/11 03:02
30F:→ saladim : 真要咬死你說不定還有很多低成本的方法 05/11 03:02
31F:推 icy9 : 告訴原則上僅須申告犯罪事實為已足,並不須指明罪名 05/11 05:22
32F:→ icy9 : 或犯人。 05/11 05:22
33F:→ icy9 : 提告沒有特定的被告是可以的,所以可能當事人有提告 05/11 05:23
34F:→ icy9 : ,但不是提告撿到的人 05/11 05:23
35F:→ icy9 : 看原Po要不要打電話去問問看到底被告的人是誰? 05/11 05:23
36F:推 icy9 : 另外撿到如果裡面有錢的話是可以要求分配1/10的,如 05/11 05:26
37F:→ icy9 : 果原Po覺得很麻煩的話,或許可以請求分配當作車馬費 05/11 05:26
38F:→ icy9 : 民法805.2 05/11 05:26
39F:推 icy9 : 如果是去當證人的話,也可以請求給予日費跟旅費,可 05/11 05:28
40F:→ icy9 : 以問承辦人員 05/11 05:28
41F:→ icy9 : 提告可能是因為告訴有一定的期限,過期就不能告了, 05/11 05:29
42F:→ icy9 : 不一定是針對原Po 05/11 05:29
43F:→ icy9 : 補充一下,就算裡面沒有錢也可以請求報酬。 05/11 05:30
44F:推 icy9 : 其他問題也可以直接問法院櫃檯的值班律師,要方便一 05/11 05:34
45F:→ icy9 : 點的話打電話到法院訴訟輔導科也可以 05/11 05:34
46F:推 jhfjhf : 樓上的大大,原po目前只是要去警局作調查筆錄的階 05/11 06:02
47F:→ jhfjhf : 段。你說的那是地檢或法院的階段,據我所知去警局 05/11 06:02
48F:→ jhfjhf : 作筆錄是沒旅費的 05/11 06:02
49F:推 linkmusic : 我有皮夾掉過被好心人送到派出所,講真的當時想法是 05/11 06:29
50F:→ linkmusic : 現金真的是最沒差的,光想到裡面的証件都要重瓣就頭 05/11 06:29
51F:→ linkmusic : 大。 05/11 06:29
52F:推 YCL13 : 所以送到警局時就麻煩警察把筆錄一併先作了(大誤~ 05/11 07:44
53F:推 asdfg5678 : 攀緣作好事的下場吧 要作好事 就直接布施自己本身的 05/11 08:01
54F:→ asdfg5678 : 錢財給弱勢不是更好?圖這種拿地上的東西拿去警察局 05/11 08:01
55F:→ asdfg5678 : 的美名幹嗎? 05/11 08:01
56F:→ asdfg5678 : 今天他東西掉 就是他的問題 與我們無關阿 而且不過 05/11 08:03
57F:→ asdfg5678 : 就掉皮夾而已 是損失什麼機掰?幾千元而已?證件辦 05/11 08:03
58F:→ asdfg5678 : 一辦阿 很難嗎? 05/11 08:03
59F:→ asdfg5678 : 又不是他掉皮包 真的人會因此死掉 關於人受到生命影 05/11 08:05
60F:→ asdfg5678 : 響的狀態 再幫 有法律保護你 05/11 08:05
61F:推 greenzero : 如果是告侵佔,那是沒有什麼和解的。頂多就是在法官 05/11 10:36
62F:→ greenzero : 審理的時候,出示雙方和解證明,法官可能會參考來減 05/11 10:36
63F:→ greenzero : 輕處份。 05/11 10:36
64F:推 wenfei : 確實 05/11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