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zzzjosh (運動團~)
看板HsinYi
標題[問題] 請問信義版不能揪人嗎?
時間Thu Jul 10 14:53:15 2008
我早上PO了一篇 被劣文退回 說是廣告文
內容跟我在大安版PO的3149那 篇一樣
我搞不清楚我哪邊廣告了 可以告訴我嗎?
我只是說明地點還有所需的費用而以阿??? 不懂
__________________ 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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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想信義區的運動中心還沒蓋好 所以我才揪去中正阿
我也不想跑那麼遠的說~~
話說我也住信義區~~~所以想找人一起去 這樣子跟信義區有關了嗎?
也許我揪人還要人家跟我買優惠券 這個部份是廣告文的話 我道歉
但是我先買了 別人也不見得要跟我買阿 全票是110元 學生是80元
給版友優惠這樣也錯了 我再道歉一次
版主很用心 感謝你的指導
我希望這篇能留著 以後有人這樣也能有範例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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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62
※ 編輯: zzzzzjosh 來自: 219.84.62.62 (07/10 14:53)
1F:推 moonsea27:內文跟信義版並無關係 且販售票劵 這篇也跟信義版無關 07/10 15:07
2F:推 moonsea27:麻煩請自行刪除 或由我代刪 謝謝 07/10 15:07
※ 編輯: zzzzzjosh 來自: 219.84.62.62 (07/10 15:15)
※ 編輯: zzzzzjosh 來自: 219.84.62.62 (07/10 15:15)
3F:→ LadyL:應該可以揪信義區的人一起去南港運動中心~但不要跟你買票 07/10 18:45
4F:→ zzzzzjosh:我住的離中正比較近囉 我是住在信義跟大安交界的地方 07/10 23:51
※ 編輯: zzzzzjosh 來自: 218.166.26.176 (07/11 00:33)
5F:→ PekoCute:執法過當 07/11 07:59
6F:推 bunnys:販售票券和轉讓會員資格或手機門號之間,請問如何區分? 07/11 09:43
7F:→ bunnys:而且之前這邊也是都偶有一些東西在求售,我覺得應該定義清楚 07/11 09:45
8F:→ bunnys:不然大家很難判定捏 07/11 09:45